# 與外籍女子假結婚　新郎仲介雙雙判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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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3-14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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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訊） 無家可歸的新加坡男子為了讓喬治亞女郎獲得探訪准證，竟與對方假結婚，被揭發後被判監禁6個月3周，促成良緣的「仲介」聲稱，本身並沒有從中獲利，真正的動機只是想把為他打工的「新郎」趕走，是真心希望他婚姻幸福，上述說辭不被法官接納，判處他10個月監禁。

被指假結婚的是45歲的「新郎」吳坤明，「仲介」則43歲的郭強龍。

吳坤明被指在2016年2月2日，為了讓喬治亞女郎麥亞（37歲）獲得探訪准證而與她結婚。郭強龍則被指是「促成良緣」的「仲介」。 

無家可歸的吳坤明與麥亞結婚後，女方提供他免費住宿。

吳坤明和郭強龍都是新加坡人，他們不認罪，經審訊後，早前被判罪成，前日分別被判坐牢6個月3周和10個月。

法官同意讓吳坤明在4月30日開始服刑，郭強龍則表示要上訴。

根據先前報道，麥亞早前認罪後被判坐牢6個月，並成為控方證人。

她供證時說，在郭強龍的安排下與吳坤明見面，郭強龍稱只要結婚就能保證她能留在新加坡，麥亞因別無他法才答應。

郭強龍的律師前日沒有出庭，他為自己求情時說，並沒有因涉案而獲利，而是真誠希望吳坤明和麥亞有個幸福的婚姻。

他說，自己把吳坤明看作朋友，還聘用對方工作，可是對方卻整天打遊戲，感覺自己被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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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郎」吳坤明被判坐牢6個月3周。 （海峽時報）

他稱，他真正的動機就只是想要把吳坤明趕走，因為當時他的餐廳有鼠患，生意已很差，每晚都在他餐廳過夜的吳坤明沒有洗澡，體臭把顧客都嚇跑。

「我當時很想把吳坤明趕走，我也想嘗試幫助他成為更好的人......事實是，我被利用了。」

他指出，因為涉及案件，即便他結婚了20年，都還無法為他的妻子申請長期准證，更為了案件耗盡錢財請律師為他抗辯。 

郭強龍在2015年10月，因教唆越南女子在入境獅城時，在入境卡上填上假的地址，被判坐牢6周。該地址實為一名新加坡男子的地址，男子供證時說，郭強龍說會支付他2500新元，讓他與越南女子假結婚。

2016年5月，在吳坤明和麥亞結婚後幾個月，郭強龍對該案件提出的上訴被駁回。 

「新郎」吳坤明求情時稱，在越南有女友，兩人是遠距離關係，他在新加坡並沒有女友。

他說，現在的僱主也知道他涉案，因此他希望可以完成工作，在4月底才服刑。

法官指出，郭強龍的說法，極力淡化他涉及案件的程度，但是卻與證據相悖。 

法官說，值得注意的是，郭強龍在2015年10月27日被定罪後，以及在2016年5月13日上訴被駁回期間，又涉及了本案。

法官說，吳坤明在審訊期間沒有對案件激烈抗辯，也沒有做什麼去掩蓋罪行，他所收到的錢也只是麥亞每次獲延長准證後，給他的50新元到100新元。

法官指，郭強龍是主要的推動和煽動者，哄騙吳坤明和麥亞結婚。（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