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起新航和酷航乘客飛行期間禁用行動電源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GJbEe
Published: 2025-03-13
Source: 獅城新聞

![4月起新航和酷航乘客飛行期間禁用行動電源](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60/17601709.avif?0)





繼泰國、馬來西亞、韓國和台灣等地多家航空公司後，新航3月12日在臉書發聲明，宣布機上禁用充電寶的消息。（取自早報網） 

下個月起，搭乘新加坡航空和酷航班機的旅客，不能在飛機上使用行動電源。

新航和酷航在社交媒體Facebook發文宣布，乘客在飛行期間全程將不得通過機上的USB插座為行動電源充電，或利用行動電源為個人電子設備充電。

《聯合早報》報道，繼泰國、馬來西亞、韓國和台灣等地多家航空公司後，新航昨日在臉書發聲明，宣布機上禁用充電寶的消息。

新航說，該公司遵守國際航空運輸協會關於危險物品運輸的規定，其中，充電寶被歸類為鋰電池，因此所有新航航班的乘客須隨身攜帶充電寶，不能將其託運。

乘客目前可攜帶容量不超過100Wh的充電寶，無需特別批准；容量介於100Wh至160Wh之間的充電寶，則須獲得航空公司批准。

民航局3月10日回復《聯合早報》時則說，該局定期審查並更新相關法規，以應對新出現的風險，並確保達到最高安全標準。

大多數航空公司允許每名乘客攜帶最多201塊備用鋰電池，每塊備用鋰電池（包括充電寶）的容量最高可達100Wh。

內置鋰電池的設備可隨身攜帶或辦理託運。但為防止設備在飛行過程中受損或意外啟動，所有設備須保持關閉狀態，並存放在單獨的保護殼內。

未安裝於設備中的備用鋰電池如充電寶、相機電池和AA鋰電池嚴禁放入託運行李，必須隨身攜帶登機。

乘客需將這些電池單獨包裝，以防損壞或短路，如使用保護袋存放，並用絕緣膠帶覆蓋裸露端，避免與金屬物品接觸。

損壞或存在缺陷的鋰電池則禁止帶上飛機。

民航局強調，在飛行的關鍵階段，如滑行、起飛和降落時禁止為充電寶充電，因為機組人員可能無法及時處置相關事故。

「如果要在飛行過程中使用或為充電寶充電，乘客應將設備置於看得見的範圍，以便在發生事故時迅速處理。」

智能行李中配有鋰電池，可作為隨身行李攜帶登機，但行李中配置的鋰電池必須可拆卸，以便在突發情況發生時更易於管理和滅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