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乘電召車沒系安全帶車禍受傷  法官裁定乘客自負兩成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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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2-17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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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裁定闖紅燈並發生車禍的電召車司機須承擔80%責任，未系安全帶而受傷的乘客也要負20%責任。（8視界新聞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一輛電召車的司機闖紅燈與其他車輛相撞，造成后座沒繫上安全帶的乘客受傷，乘客事後起訴電召車司機，要他為自己的傷勢負全責，法官最終裁定司機承擔80%責任，而他乘車沒系安全帶，要負20%責任。

《8視界新聞網》報道，根據新加坡國家法院的判詞，車禍於2021年5月12日晚上約8時發生，地點是當地安順路和麥士威路的交界處。

電召車司機約翰當時載著乘客白宗佑（譯自Baek Jong Woo）闖紅燈，結果和另一輛車相撞。

未系安全帶的白宗佑在車禍中受了傷，但判詞並未揭露他的具體傷勢。

## 乘客：剛上車還沒來得及系安全帶



根據白宗佑的說辭，他在車禍發生約1分鐘前剛坐上約翰的電召車，司機在他還沒繫上安全帶就迅速開車，不到1分鐘後就發生車禍。

他估計車輛只行駛了約140米，他稱自己根本沒時間繫上安全帶。

不過，他未能解釋自己為何不能及時繫上安全帶，並推說自己背著背包，手裡還拿著一個平板電腦，剛想系安全帶就遭遇了車禍。

他審訊時改口稱自己上車後和司機問好，把自己的隨身物品放到一旁，再掏出手機查看司機的車牌號，之後才想要系安全帶，前後大概拖延了10到20秒。

對此，法官質疑20秒的時間為何不足以讓他繫上安全帶。

白宗佑指出，無論他有沒有繫上安全帶，他還是會受傷，並說自己被拋飛到前座，之後又因安全氣袋彈出，造成頭部撞擊儲物櫃。

法官表示，如果他當時繫上安全帶，理應不會被拋飛，或至少減少衝擊力，不至於受這麼大的撞擊傷。

電召車司機承認自己闖紅燈，但不記得是否曾提醒乘客要繫上安全帶，因此法官裁定他未盡到照顧乘客的義務。

## 法官：乘客未及時繫上安全帶需負部分責任



法官說，新加坡的公路交通法令規定，司機和乘客都必須繫上安全帶，作為成年人的白宗佑更應一上車就立刻繫上安全帶。

「這是成年乘客應懂的基本本能常規，無需等到他人（司機）告訴你要系好安全帶。」

不過，新加坡也有法令指司機有責任確保所有乘客都系好安全帶才開車。

法官說，司機需確保乘客系好安全帶才開車，司機也許可以告訴乘客如果不系安全帶就拒載，而不是一邊開車一邊提醒乘客。

在裁定各自需要負的責任時，法官認為乘客有足夠時間繫上安全帶，但他沒有及時顧及自己的人身安全，認為他需為此承擔20%的責任，而司機闖紅燈肇禍則需承擔大部分的責任。

白宗佑不認可這樣的責任分擔，有意針對裁決提出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