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車場持刀糾紛揭案中案 青年涉販運喪屍煙彈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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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2-06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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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從30歲男被告的貨車裡，搜出80個電子煙彈。（圖：衛生科學局）

一名30歲男子在停車場與人發生涉及刀具的糾紛，警方到場後發現他們涉嫌進行涉及喪屍煙彈的不法交易，之後也在男子的貨車中搜出近百個電子煙彈。

衛生科學局文告指，警方於周一（2日）接獲通報，指黃埔西一帶的停車場內有三名男子發生糾紛，並涉及刀具。被告Yeo Zhi Xiang在事件中曾以刀指向其中一名男子，而當時其中一人疑似正向被告購買依託咪酯電子煙彈。

警方隨後逮捕三名男子，並對被告的貨車展開搜查。

車內搜出80個電子煙彈 

警方在被告的車輛內共搜出80個電子煙彈，其中29個藏在駕駛座底下；1個連同電子煙裝置，放在駕駛座一側車門處，其餘50個則放置在後車廂。

案件隨後移交衛生科學局處理。後續實驗室檢測證實，所起獲的煙彈含依託咪酯。

男子前天（4日）被控上法庭，案件展期至下個月5日審理。相關調查仍在進行中，衛生科學局也正調查另外兩名涉案男子。

衛生科學局重申，當局嚴正看待同電子煙相關和依託咪酯販運的違法行為。

政府自去年9月1日將依託咪酯列為《濫用毒品法令》（MDA）下的C級受管制毒品後，進口、銷售和分銷依託咪酯電子煙者都將面臨更嚴厲的處罰。其中，進口含依託咪酯電子煙者可面對3到20年的監禁和5到15下的鞭刑，銷售和分銷者則可被判2到10年的監禁和兩到五下的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