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年因輪姦13歲少女及洗錢被判重刑，法官考慮智障因素免於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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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8-24
Source: 獅城新聞

一名24歲的青年法扎（化名），因犯下嚴重性罪案及洗錢等罪行，於8月23日在高庭被判處九年又八個月的監禁。法扎在得到有條件釋放並受監督期間，剪斷身上的電子追蹤器，與友人輪姦一名13歲少女，並涉嫌洗錢。

法扎此前因強姦罪被判入青年改造所服刑，2021年9月獲得有條件釋放，須佩戴電子追蹤器接受監督。然而，他為了追求所謂的「自由生活」，於2022年4月剪斷追蹤器，導致監督官無法聯繫到他。

在同年7月，法扎與弟弟和一名16歲的朋友通過網上聊天平台結識了一名13歲少女，並在遊說下將她帶到朋友的住處，隨後發生了輪姦事件。少女在案發後立即報警，警方隨即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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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來源自網絡） 

調查過程中，警方還發現法扎的銀行戶頭在6月份接收了多筆可疑款項，總計達到75203元，懷疑與犯罪活動有關。

高庭法官迪達星吉爾在判決時指出，儘管法扎被診斷為輕微智障，但這並不影響他對自己行為的認知與自制能力。考慮到這一點，法官決定不對法扎執行鞭刑。

法扎一共面對七項控狀，包括強姦14歲以下少女、洗錢和惡作劇等罪狀。他的同黨早前已被治罪。心理衛生學院的報告證實，法扎有能力了解和控制自己的行為，並知道性行為需要對方同意。

在法庭上，法扎通過代表律師求情，聲稱他並不知道受害少女的實際年齡。然而，這一辯解並未影響法庭的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