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去聖淘沙豪賭，外籍男子帶近40萬黑錢闖關被捕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GJvle
Published: 2026-04-05
Source: 獅城新聞

一名56歲男子在馬來西亞當了六年的「阿窿」跑腿，幫非法借貸和賭博集團收錢，攢下近40萬新元（約合人民幣210多萬元）。他帶著這筆錢入境新加坡，打算到聖淘沙名勝世界豪賭一場，結果在大士關卡被攔下。最終，他因洗錢和申報金額不準確，被判坐牢十個月加三天。

根據國家法院判詞，這名男子Diong Gin Ing去年5月23日試圖帶39萬9267新元入境，準備在聖淘沙名勝世界大賭一場。調查發現，這筆錢全是他過去六年在馬來西亞為阿窿和非法賭檔當跑腿賺來的「黑錢」。

![為去聖淘沙豪賭，外籍男子帶近40萬黑錢闖關被捕](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3/17833063.avif?0)





入境前，他通過非法錢幣兌換商把馬幣換成了新元，並且依法向當局申報了要帶超過2萬新元現金入境。不過，他填表時寫自己要帶40萬新元，比他實際帶的39萬9267新元多出了733新元，因此觸犯了必須準確申報金額的規定。

被捕後，他一開始謊稱帶錢是為了做魚丸生意，後來才承認是拿來賭博。他被控兩項罪名：一是觸犯《貪污、販毒和其他嚴重犯罪（沒收利益）法令》下的洗錢罪，二是未準確申報大額現金。

控方要求洗錢罪判13到15個月，申報不準的罪判兩到三周。男子則希望洗錢罪判六個月，另一項只罰款5萬新元就行。

法官認為，雖然他在馬來西亞乾的是非法勾當，一開始也說了謊，但沒有證據顯示他要把錢拿來新加坡做非法用途，因此洗錢罪判他坐牢十個月。至於申報金額不准，法官覺得他只多報了733新元，情節輕微，所以判他坐牢三天。兩項刑罰分開執行，總共要坐牢十個月加三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