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堤族為賺快錢走私煙 判坐牢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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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1-11
Source: 獅城新聞

![越堤族為賺快錢走私煙 判坐牢罰款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7/17779113.avif?0)





越堤族朱意龍為增加收入不惜走私煙至新加坡，被判坐牢和罰款。（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每天往返新加坡工作的馬來西亞男子，為增加收入不惜走私香煙和電子煙賣給周遭朋友，結果在關卡被搜出200包香煙和10個電子煙，被判坐牢罰款。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朱意龍（譯音，25歲）承認一項牴觸關稅法令和一項牴觸煙草（廣告與銷售控制）法令的控狀，另一項牴觸關稅法令的罪行則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被告是在獅城工作的越堤族，每天往返馬新兩地，他身邊的朋友於是要求他從大馬買煙進入獅城。

被告幾經考慮，決定在大馬買香煙，到獅城後轉賣給友人，以賺外快；被告在新山關卡附近買煙，再以一包8新元賣給獅城友人，每包賺2新元。

此外，他還在KSL購物商場購買電子煙，過後以9.50新元在新加坡出售。

文件中並沒有披露他從轉賣電子煙取得的利潤；被告進一步透露，他走私電子煙近一年，且記不清犯案次數。

被告是在2025年8月24日，在兀蘭關卡被搜查時，被發現包里有171包香煙、外套有20包香煙，摩托車則有9包；另外，當局也查獲10個電子煙。

被起獲的香煙共3.3公斤，逃稅總額共1964新元；被告最終被判監禁14周和罰款3000新元。

進口仿製煙草產品者，可被判處最高6個月監禁，或處以最高1萬新元的罰款，或兩者兼施；凡走私未完稅香煙進入新加坡者，可被處以至少15倍逃繳關稅的罰款，或判處最高3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