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是幫忙是犯罪！便利店暗中匯款146萬新幣，結局很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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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1-05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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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暗中做匯款生意，兩年轉帳146萬新幣，老闆坐牢10周** 

一家普通便利店，表面賣日用品，背後卻長期從事**無照匯款業務**。

新加坡法院近日判處一名便利店老闆**坐牢10周，外加5天**，為非法匯款生意付出沉重代價。

**無照匯款兩年多，資金流向緬甸** 

被告是55歲的敦乃東（Htun Naing Thaung），緬甸籍，新加坡永久居民。

他在國家法院承認兩項控狀，包括：

牴觸《付款服務法令》

牴觸《外幣兌換與匯款業法令》

案件審理後，法官於**1月2日**作出判決。

**便利店成「地下匯款點」** 

根據案情，敦乃東在柏齡大廈經營一家名為 **Aung Chan Myae Trading** 的便利店，妻子協助打理生意。

2019年前後，一名緬甸籍員工建議為顧客提供**匯款回緬甸**的服務。

被告**明知匯款必須持牌**，仍選擇鋌而走險，開始無照經營。

**操作手法曝光：現金＋手機轉帳** 

整個非法匯款流程相當「專業」：

顧客以**新幣現金**交款

員工通過緬甸轉帳應用 **WavePay** 匯出緬幣

店方提供**比線上更優惠的匯率**吸引客源

每筆交易都會開具收據，記錄金額、收款人及日期

調查顯示：

**每筆收2至5新幣服務費**

平日單日處理 **400至500新幣**

周末最高可達 **5000新幣**

**2890筆交易，涉款146萬新幣** 

從**2019年8月22日至2021年11月**：

共完成 **2890筆匯款**

涉及金額高達 **146萬4230新幣**

通過匯率差價（約1%）加服務費

**非法獲利約1萬5086新幣**

**假釋期間再犯，刑期加碼** 

控方指出，被告是整個非法業務的**核心負責人**，包括：

統籌妻子與員工分工

確保員工帳戶內有足夠資金

以盈利為目的長期無照經營

由於被告是在**假釋期間犯案**，法官最終判處：

**監禁10周**

**額外加判5天**

**一句提醒：不是「幫忙」，是犯罪** 

被告在求情時表示自己育有四名孩子，最小的僅6歲，希望獲得輕判，但法庭強調：

**涉及資金流動、跨境匯款，沒有執照就是違法。**

⚠️ **提醒所有在新加坡做生意、打工的人**：

**幫人轉帳、收錢、匯款**

**無牌經營匯款或換匯業務**

一旦查實，**刑責不是罰款那麼簡單，很可能直接坐牢。**

**消息來源：聯合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