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稱嗜賭成癮欠下巨債 獅城陸交局前副總署長受賄124萬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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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8-27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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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交局前副總署長符永泰面對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等36項控狀，他昨天認罪，案展9月2日下判。（海峽時報）

（新加坡27日訊）聲稱因嗜賭成癮而欠下巨額債務，陸路交通管理局前副總署長符永泰昨天（8月26日）承認以貸款的方式，在5年內向多名承包商和分包商受賄124萬新元（下同·約385萬令吉），並在11年內欺騙同事逾72萬元（約223萬令吉）。

控方表示，這起案件是近年來最大宗的公共機構貪污案，籲請法官判被告坐牢63三個月並繳付罰金115萬6250元（逾358萬令吉），若無法繳付罰金，被告須坐牢兩年代替。

代表律師林克雄則要求法官讓被告坐牢3年10個月，被告也沒錢繳付罰金，懇請法官讓他額外坐牢一年。

現年47歲的符永泰面對36項控狀，包括23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和13項欺騙控狀。他昨天承認其中7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庭上揭露，被告於1999年8月加入陸交局，案發時主要管理湯東線和跨島線的工程項目，也是招標評估委員會主席和招標指導委員會成員。

根據案情，被告從2014年至2019年，謊稱家庭經濟困難以及要償還母親的賭債等理由，向多名承包商和分包商董事或高層貸款。

有些人起初拒絕被告的要求，但被告仍不死心多次開口，而這些承包商和分包商與陸交局共簽下價值8.15億元的合同，且皆由被告負責監督，他們因此相信被告在陸交局有一定的影響力，可以促進公司與陸交局的未來合作項目，因此答應被告的貸款要求。

調查顯示，被告前後受賄124萬元，只償還了8萬3750元。被告以在陸交局的會議中替行賄的公司說好話，或向他們泄露一些有關招標的機密資料並提供建議，作為回報。

另外，被告也在2008年至2019年間，欺騙約13名陸交局同事借出72萬6500元給他。

貪污調查局後來接到匿名舉報指被告涉嫌貪污，隨後展開調查，被告於2019年9月19日離職。

## 控方：被告行為打擊陸交局名譽



控方表示，這起案件涉及金額高、行賄人數多，加上被告是陸交局高官，他的行為明顯背棄信任，也打擊了陸交局的名譽，影響了公眾對陸交局的信任度。

律師林克雄無償代表被告求情時表示，被告被捕後第一時間選擇認罪，私人診所的精神報告也顯示他當時有病態賭博（Pathological Gambling）的症狀，病情影響他犯案，他因一時走投無路才會向他人貸款，犯下受賄罪行。

律師也說，陸交局有公開且透明的監督系統，被告幾乎無法影響招標結果，他的行為也沒有對陸交局造成金錢上的損失。

另外，被告育有兩個分別就讀小學和中學的兒子，他的姐妹和家人也給予他很大的支持，讓他下定決心改過自新，懇求法官輕判。

被告目前以24萬元保釋在外，案展9月2日下判。

除了被告，一家公司和來自4家公司的6名高層，早前也在行賄的罪名下被控。其中，韓國承包商項目總監金楊圭（52歲）和項目經理羅成英（49歲）已分別被判坐牢8個月，其他人的案件則另外審理。（部分人名譯音）

（聯合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