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專家：因心梗等基礎病死亡不歸類為新冠致死；在新加坡，定義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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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12-22
Source: 獅城新聞

12月20日，中國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召開新聞發布會。有媒體提問稱，從近期公布的疫情信息來看，新冠死亡病例較少，但是在社交媒體上有不少關於新冠死亡人數的討論，甚至提到一些殯儀館在超負荷工作，請問當前新冠死亡的判斷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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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第一醫院感染疾病科主任王貴強在發布會上表示，隨著奧密克戎毒株的致病率是明顯下降，中國疫苗接種廣泛普及，現在奧密克戎毒株感染以後主要在侵犯上呼吸道，下呼吸道肺炎的比例是比較低的，當然也有一部分是存在著肺炎，而導致呼吸衰竭的這個情況很少，從臨床實踐中也可以看到這一點，**目前奧密克戎毒株感染以後導致死亡的主要原因還是基礎病。**

王貴強表示，**老年人真正直接死於新冠病毒感染導致的呼吸衰竭的很少。**為了科學的、實事求是的反映新冠疫情造成的死亡情況，國家衛健委最近也組織專家進行了論證，印發了相應的一個通知，明確對相關死亡病例進行相關的判讀。這裡主要就是兩個方面，**由於新冠病毒導致的肺炎、呼吸衰竭導致的死亡，歸類為新冠病毒感染導致的死亡。而因其他疾病、基礎病，比如說心腦血管疾病、心梗等等這些疾病導致的死亡，就不把它歸類為新冠導致的死亡。** 

新加坡如何定義「新冠死亡」？

一段日子以來，不斷有讀者問，新加坡如何定義「新冠死亡「？

在新加坡，無論是否死於新冠併發症（die of Covid，例如新冠導致的肺炎），或是死於自身早已有之的長期基礎病（例如心臟病、高血壓、中風、癌症、腎臟病等），只要是檢測新冠陽性的，一律歸類為「新冠死亡病例」。

例如，某位年長者有長期高血壓、高血脂、心臟病病史，因心臟病爆發住院。住院幾天之後，搶救無效死亡，死因是心臟病。

但是，由於新冠檢測陽性，考慮到雖不是直接死於新冠，但新冠很可能造成病情加劇，因此，仍將之納入新冠死亡數據。

不僅新加坡，許多東南亞國家如馬來西亞、泰國、印尼也採取同個定義。例如，因糖尿病、心臟病、腎臟病、高血壓等併發症去世的陽性病人，皆列入新冠死亡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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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3日馬來西亞疫情報道）

再例如，今年6月27日，新加坡出現首起兒童新冠死亡病例。一歲半男童扎希6月21日發高燒，癲癇反覆發作，逐漸失去意識，送到醫院求醫。隔天，他病情惡化，送進兒童加護病房，確診為重度腦膜腦炎。

病毒化驗結果，確認扎希同時感染三種病毒——新冠病毒、鼻病毒/腸道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

在ICU留醫五天之後，扎希於6月27日不治病逝。雖然醫生未能確定重度腦膜炎是否由新冠或其他病毒引發，但是，由於他檢測新冠陽性，攜帶新冠病毒死亡(die with Covid)，因此，仍將之納入新冠死亡數據。

「新加坡眼」寫的是新加坡疫情，根據的是新加坡官方定義和數據。由於不同國家/地區對各種情況有不同的定義，如果直接拿來互相比較，容易產生誤解和分歧，因此，「新加坡眼」主張，不同國家/地區的數據不宜作直接比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