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吻非禮女應聘者 71歲總經理監六個月

2021/09/16   •   6405閱
71歲總經理涉嫌利用職權對女應聘者施加性騷擾,包括邀約、強吻及非禮。法院判決他坐牢六個月,凸顯職權濫用帶來的嚴重後果,並呼籲加強對職權者的監督與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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覬覦女應聘者的美色,71歲總經理竟然起色心,在她正式上班四天前就把召她進公司,邀她外出用餐,趁機對她上下其手、強吻她、還當場告白稱「我喜歡你,我不會傷害你」。

晚節不保的「色老闆」,昨早(9月15日)被判坐牢六個月。

《聯合晚報》早前報道,當時在本地一所私人學院當總經理的被告,早前認下兩項非禮罪,承認自己在2019年10月3日非禮當年32歲的女應聘者。為了保護受害者,媒體不得報道可能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名字。

根據案情,受害者於2019年10月1日到學院面試,被告當時決定要聘用受害者,並安排她在10月7日上班。後來,被告以要講解工作流程為理由,邀請受害者在同年10月3日一起吃午餐。

吃午餐當天,被告多次牽著受害人的手告白,聲稱自己喜歡她,即便遭到拒絕,厚顏無恥的他仍用手臂非禮對方的胸部,並強行搭著她的肩膀,讓她難以掙脫。

控方早前曾在庭上說,被告背棄信任,利用「未來上司」的優勢非禮受害者,且在一天內多次伸出咸豬手,要求法官嚴懲,判被告坐牢七至10個月。

被告昨早獨自出庭接受判刑,他全程低頭,不發一語。被告的代表律師為他求情時說,被告和妻子結婚46年,育有兩個已經成年的孩子。他說,被告沒有前科,已經悔不當初,懇求法官輕判。

律師強調,被告沒有預謀幹案,也沒有導致對方受傷,因此希望法官考慮判被告坐牢四到五個月即可。

法官最終判他坐牢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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