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助力新加坡服務業企業發展，新加坡政府再設投資與激勵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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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3-25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不僅是世界上企業所得稅稅率最低的國家之一，同時為吸引投資，新加坡政府也對投資者提供了種類繁多的投資優惠政策，包括稅務豁免和稅收優惠政策、加速折舊政策、補貼和優惠的貸款條件等。新加坡的稅收優惠及補貼主要包括免稅、稅率優惠或補貼等，並適用於大部分的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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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與擴張獎勵機制(DEI)旨在鼓勵公司拓展在新加坡的業務：例如總部功能，研發生產，資金管理等。根據申請的商業計劃 。為集團管理、協調和控制商業活動進行全球或區域總部（HQ）活動的公司，也可以為總部活動申請DEI。

**什麼是Development and Expansion Incentive (DEI)？**

服務業發展指數DEI(Svc)是一項激勵措施，旨在**支持在新加坡從事高附加值服務或活動（不包括總部和製造活動）**的公司，無論是通過在新加坡設立新公司還是擴大現有業務。任何在新加坡註冊並運營的公司，都可以申請該項獎勵。 

符合條件的公司超過基本收入的合格收入，將按**10%**的優惠稅率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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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的收入是指從指定活動中獲得的收入，指定活動即是您的公司打算在新加坡進行的服務或活動（不包括總部和製造活動）。基本收入是指企業在緊接DEI（Svc）之前的36個月中來自合格活動的平均收入。基本收入以及非合格收入均按正常的公司稅率徵稅。在適用《所得稅法》第37A條時，來自合格活動的任何損失（即未吸收的津貼、損失或捐贈）將被視為優惠稅率損失。 

 **DEI（Svc）的政策條款** 

(a) 優惠稅率：10% 

(b) 有效期：5年 

(c) 您的公司需要滿足以下條件，以及裁決書（LOA）中的所有標準條件： 

至少開展一項服務活動；

雇用至少15名滿足上一財務就業情況額外的技術員工，其中所有員工在第三年之前應在新加坡工作；

在第三年之前，增加年度總商業支出（TBE）至少550萬新元； 

在第五年之前，增聘至少25名技術員工，所有這些人都應在新加坡工作；

到第5年，每年增加2項商業支出總額（TBE），至少900萬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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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I（Svc）政策的評估標準** 

您的企業將根據其滿足第四季度的定量條件的能力，以及在申請期間提交的項目的定性方面來評估。這些方面包括對經濟產生的附帶利益，以及對在新加坡發展能力（如技術、技能、知識）的承諾。 

**需要注意的是:**

您的企業將被要求保持一個單獨的帳戶，以記錄在獎勵期間進行的任何非合格的活動。 

您的企業還需要按照規定的格式向教育局提交一份年度進度報告（APU）和/或一分外部審計報告，說明其在滿足獎勵條款和條件方面的進展。 

在接受獎勵後，要求終止獎勵的請求須經批准。在經濟發展委員會通知你的企業終止申請的批准結果之前，該獎勵將繼續有效。 

符合條件的收入應是實體從符合條件的活動中獲得的收入，而不包括《經濟擴展獎勵（減免所得稅）法》中規定的所有智慧財產權（IP）收入。 

如果您的企業屬於以下任何類別，則不能獲得減免：

（i) 屬於新加坡政府維持的制裁名單，或由屬於此類名單的個人/實體/國家控制或擁有的企業； 

(ii) 從事新加坡法律規定的非法活動的企業； 

(iii) 從事製造、分銷、銷售、進口或出口受《戰略物資（管制）法》或《武器和爆炸物法》管制的貨物或技術的企業； 

(iv) 從事《菸草（廣告和銷售管制）法》所定義的菸草產品的製造、分銷、銷售、進口或出口的企業，以及相關活動； 

(v) 因腐敗、欺詐、反競爭問題或其他違規行為等監管問題而被調查或起訴或有此類歷史的企業； 

(vi) 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監管的持牌金融機構（包括銀行、基金經理和資本市場參與者）或持牌保險業者，除非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特別推薦申請獎勵； 

(vii) 受新加坡海事與港口管理局（MPA）監管的船東或運營商，或從事海事租賃、船舶融資、船舶經紀、船舶管理、船舶代理、海事保險或其他與航運相關的支持服務（不包括港口和船廠）的實體，除非MPA特別推薦其申請獎勵。 

如果該企業在獎勵有效期內屬於上述任何類別，經濟發展局保留撤銷或終止獎勵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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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基本材料：** 

在準備要申請時，您的企業需要提交一份正式的申請文件，其中包括以下內容： 

核心信息表格，要求您的企業提供有關其在新加坡的就業、固定資產投資和總商業支出方面的預計增量投資信息；。 

補充信息表格，要求您的企業提供關於擬開展的活動和技術就業的額外細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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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致力於確保其商業環境（包括激勵措施）保持競爭力，同時遵守國際標準，與許多其他國家一樣，稅收激勵是新加坡作為引人注目的全球商業和外國投資中心強化其價值主張的一套財政工具的一部分，新加坡的稅收激勵已被審查為符合經合組織的BEPS框架。 

鑒於國際稅收發展，也別是根據 BEPS2.0計劃實施的全球最低稅收，新加坡政府一直在於行業參與者和稅務專業人士密切協商，完善其激勵工具和措施，以提高國家的價值主張。可以肯定的是，新加坡的激勵機制將繼續存在，降低的稅率將繼續適用於不受 BEPS2.0規則約束或仍能從中受益的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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