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將於2026年7月23日,將一名涉嫌參與「假冒熟人電話詐騙」的23歲馬來西亞籍男子起訴至法院。
2026年7月3日,警方收到一名69歲受害者的報案。該受害者在前一天接到一名「熟人」的電話,對方聲稱在抵達樟宜機場4號客運大樓時被新加坡移民局拘留。通話者告訴受害者,由於他未能申報銀行帳戶資金,需要2萬新幣作為保釋金才能臨時獲釋。
次日早晨,受害者前往樟宜機場4號客運大樓,將2萬新幣現金交給一名陌生男子。隨後,對方要求其通過銀行轉帳支付更多款項,受害者這才意識到自己被騙。
接報後,機場警察分隊的警員迅速採取行動,鎖定了收取現金的男子。2026年7月22日,該男子在樟宜機場4號客運大樓的離境大廳被逮捕,在企圖離開新加坡前被截獲。
初步調查顯示,該男子被一個據信屬於跨國詐騙團伙的未知人員招募,負責從詐騙受害者處收取現金,並將贓款交給其他未知人員。
該男子將被指控觸犯《1992年貪污、毒品販運及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案》第51(a)條,涉嫌協助他人保留犯罪行為所得利益。該罪行最高可判處十年監禁,罰款不超過50萬新幣,或兩者兼施,並可處以最高12下鞭刑。
警方提醒公眾,對於通過未知號碼聯繫並要求緊急資金幫助的人員要保持警惕。請務必通過其他渠道核實請求者的身份。在未充分核實身份之前,切勿向任何人轉帳。
新加坡警察部隊 公共事務部 2026年7月22日 @ 晚上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