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歲新加坡男子譚某,24年前因詐騙政府津貼被判監禁,卻在等候上訴期間潛逃海外。此後他不僅用假身份多次出入新加坡,更在2026年3月入境時被機場生物識別系統當場識破。這起跨越二十餘年的潛逃案,於8月11日正式宣判。
案件回溯至2002年,譚某當時通過「本地企業技術援助計劃」詐騙新加坡生產力與標準局(SPRING)19.58萬新元,因而被判處18個月監禁。

他不服判決提出上訴,卻在2003年1月上訴庭審前夕,為逃避服刑,支付5000新元從新加坡北部乘漁船偷渡至馬來西亞柔佛,再經泰國輾轉逃往印度尼西亞。潛逃期間,他在印尼以「肯·斯羅納」的假身份申領了印尼護照,並利用該護照在2011年至2016年間先後30多次進出新加坡,每次入境時均在申報卡上謊稱未曾使用過其他姓名護照。
長期逍遙法外並未讓他真正擺脫法律制裁。
今年3月7日,當他再次持假印尼護照在樟宜機場使用自動通關係統入境時,因系統無法完成核驗而被移民與關卡局官員當場攔下。
原來,自2020年7月起,新加坡各關卡已全面部署多模態生物識別系統,所有自動通道均配備虹膜和面部掃描儀;譚某的生物特徵與護照信息不匹配,真實身份由此敗露。
被捕後,他於本月11日被法庭判定違反《移民法令》和《刑事法典》共六項罪名成立,包括非法離境、使用假護照、作虛假申報及未按令出庭等,另有16項同類控狀在量刑時一併納入考量,最終被判處14個月零三周監禁。法官同時下令,他須先服完2002年所判的18個月刑期,之後再執行新的刑期。
此案被控方視為一起精心策劃、長期藐視法律的嚴重案件,其潛逃及持續偽造身份的行為耗費了大量公共資源。
法官在宣判時強調,必須嚴懲此類行為以儆效尤,防止他人效仿,維護新加坡出入境管理與司法權威。生物識別技術的成功運用,也展現了現代科技在追緝長期在逃人員方面的關鍵作用,成為此次案件得以告破的重要轉折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