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第二階段修正下周生效 大規模傳播猥褻內容及虐死弱勢者刑罰加重

2026/08/16   •   83閱
刑事法雜項修正法令第二階段即將生效!重點打擊大規模傳播猥褻內容及AI生成深度偽造色情圖像,未成年保護年齡調高至18歲。同時,性誘騙罪範圍擴大至海外,虐待弱勢者致死最高可判終身監禁。想要了解最新的法律紅線與刑罰加重細節?快來閱讀本文,確保您與家人遠離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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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雜項修正法令的第二階段修正內容將在下星期一(17日)起生效,大規模傳播猥褻內容或性誘騙和虐待弱勢受害者致死等罪行的刑罰將加重。

內政部發表文告說,修正案去年11月4日在國會通過,旨在確保我國刑事法律繼續有效、公平,並能應對新挑戰。第一階段的修正內容已在去年12月30日生效。

目前,售賣和傳播猥褻內容等行為可被判最長三個月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如果有關內容涉及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刑罰可加重到最長兩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

8月17日起,受保護的未成年人年齡將從16歲調高到18歲。通過電子方式傳播猥褻內容給至少十人,將面對更嚴厲的刑罰。

在修正法令下,大規模傳播猥褻內容的人可被判最長兩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如果內容涉及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則面對最長四年的強制監禁和罰款。

設立或管理網絡平台協助傳播內容也將構成犯罪,可被判強制監禁七年和罰款。

性誘罪涵蓋範圍擴大至海外

此外,性誘騙罪的範圍也將擴大。目前,性誘罪的刑事法典條文沒有涵蓋約到海外犯罪的範圍。法令生效後,只要任何一方從本地出發,無論雙方在外國碰面或有意在國外碰面,以進行在本地視為違法的性相關罪行,都將被視為犯法。

在這同時,相關罪行的刑罰也會加重。如果受害者年齡未滿14歲,罪犯刑罰將從目前監禁最長四年調高到最長七年,也可能面對罰款或兩者兼施。如果受害者年滿14歲但在16歲以下,刑期將從目前的最長三年調高到最長五年,也可面對罰款或兩者兼施。若受害者年滿16歲但未滿18歲,刑罰則從目前的監禁最長三年調高到最長五年,也可面對罰款或兩者兼施。

AI生成猥褻內容也受法律管制

法令也新增罪行,把使用人工智慧生成的深度偽造色情和虐童內容明確列為罪行。

未經當事人同意製作私密圖像,包括利用人工智慧生成有關內容,都構成犯罪。違例者可被判最長兩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如果涉及14歲以下未成年人,則將面對最長兩年的強制監禁、罰款或鞭刑。

虐待弱勢者致死 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虐待兒童、女傭或弱勢人士並導致死亡的刑罰也從目前的最長20年監禁,改為終身監禁,或最長30年監禁,外加罰款或鞭刑。內政部表示,這將確保嚴重虐待致死的案件可受到適當懲處。

《防止騷擾法令》中涉及公務員的罪行也將修改。只要能證明犯罪者有意騷擾受害者,就無需再證明受害者實際受到的騷擾、驚嚇或困擾。

另外,包括妨礙列車運行或危害乘客安全、提供或捏造虛假證據以使他人被定罪等罪名將取消鞭刑。原本強制執行鞭刑的罪名如:企圖搶劫、勒索等將改為由法庭酌情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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