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9月17日:William’s Auto Pte Ltd(以下簡稱「該公司」)的董事兼股東——71歲的 Ang Ngoh Tee(William)和63歲的 Ang Chai Heng(Winston)兄弟,因涉嫌逃避所得稅、消費稅(GST)以及洗錢罪被定罪。該公司深耕汽車行業,主營新車與二手車的買賣業務。
法院最終判決,William 和 Winston 兩人分別被判處約五至六個月的監禁,且每人都被勒令繳納 812,795 新元的罰金。
案件詳情
調查顯示,儘管該公司已註冊 GST,但在提供各項服務時,卻開具現金銷售發票且不收取 GST。在 2013 年至 2019 年期間,這些銷售所得的現金被存入一個獨立的非公司銀行帳戶(即「指定銀行帳戶」),以此逃避公司應繳稅款。隨後,該帳戶中的資金根據兩人在公司的持股比例進行分配。多年來,William 從該帳戶中獲利至少 200 萬新元,Winston 則獲利至少 100 萬新元。
由於蓄意逃稅,該公司在 2015 和 2016 課稅年度的所得稅申報中低報了凈利潤,導致少繳稅款 219,978 新元。在 2013 年至 2017 年期間,該公司在 GST 申報中低報了銷項稅(即企業收取並繳納的 GST),導致少繳 50,953 新元。
2018 年 2 月,Winston 從該指定銀行帳戶收到一張 20,000 新元的現金支票,並於 2018 年 6 月將其存入個人帳戶。隨後,他從個人帳戶開出三張總額為 143,845 新元的支票用於支付購車款。Winston 承認,這些購車資金部分來源於公司未申報的現金銷售分成。
同樣在 2018 年 5 月,William 也從指定銀行帳戶收到一張 20,000 新元的現金支票,並於當日存入個人帳戶。幾天後,William 從個人帳戶開出一張 84,322 新元的支票用於支付購車款。William 承認,該筆資金部分來源於公司未申報的現金銷售分成。
Winston 和 William 均承認,他們購買車輛的資金部分來自公司逃稅所得。通過使用這些非法收益購買資產,兩人持有部分由蓄意逃稅所得資助的資產,從而構成了洗錢罪。
IRAS 嚴厲警告:切勿逃稅
新加坡稅務局(IRAS)對不合規行為和逃稅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蓄意逃稅者將面臨嚴厲處罰,稅務局將毫不猶豫地將違規者起訴至法院。違規者可能面臨高達逃稅金額四倍的罰款,甚至被判處監禁。
洗錢罪的處罰
根據 1992 年《貪污、販毒及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案》,任何掩蓋、偽裝、轉換、轉移、移出司法管轄區、獲取、持有或使用來自犯罪行為利益的人均構成犯罪。一經定罪,違規者可被處以不超過 500,000 新元的罰款,或不超過 10 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稅務違規舉報
IRAS 鼓勵企業或個人立即披露過去的稅務錯誤。在考慮採取行動時,IRAS 將把此類主動披露視為減輕處罰的因素。欲了解如何披露過去錯誤,請參閱 IRAS 官方網站。希望舉報違規行為的人員可通過相關表格提交信息。
舉報獎金
如果舉報人提供的信息或文件促使稅務局追回原本會損失的稅款,舉報人將獲得追回稅款 15% 的獎金,上限為 100,000 新元。所有款項的發放由稅務局局長決定。IRAS 將確保舉報人的身份嚴格保密。
新加坡稅務局 (IRAS) 新加坡警察部隊 (SPF) 2026年9月17日 @ 6:41 P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