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與同夥前往芽籠尋求性服務,44歲的受害男子同意為兩人提供口交服務,三人隨後前往後巷。(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23歲男子與同伴在芽籠白嫖一名四旬男,還用磚塊毆打對方,直至對方昏迷,事後更盜走其錢財,被判坐牢7年4個月,以及6下鞭刑。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沙庫爾(23歲,譯音)面對4項包括持危險武器嚴重傷人罪、偷竊及蓄意重傷他人的控狀,他承認其中3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被告的同夥理察(24歲,譯音)已於去年被判坐牢4年半及鞭12下。
調查揭露,2025年2月3日晚上,被告與同夥前往芽籠尋求性服務,並在那裡遇見44歲的受害男子;他同意為兩人提供口交服務,三人隨後前往後巷。
受害者為兩人口交後,向他們索取各50元費用。
同夥聲稱沒有足夠的錢,隨後企圖搶走受害者的包包,以奪取裡面的錢財,但未能得逞。
同夥於是數次朝受害者的臉部揮拳,被告則因不滿受害者觸碰自己的身體,也朝對方的臉部揮拳,並將他按倒在地。
過程中,受害者的包包被扯破,包內的物品散落一地。
同夥隨後拿起地上的一塊磚頭,被告見狀,便從對方手中接過磚頭,朝受害者砸去。
同夥緊接著也用磚頭擊打受害者,兩人隨後奪走受害者的財物,逃離現場,留下受傷的受害者。
新加坡民防部隊後來接獲通報,抵達現場時,發現受害者倒臥在血泊中,並在附近發現一塊帶有血跡、重約1.93公斤的磚頭。
受害者破損的包和化妝品也散落在地,由於受害者當時已陷入昏迷,救援人員無法在現場確認他的身份。
被告隨後在2025年2月4日晚上約7時40分被捕。
還押期間,被告在輔警對他進行身體搜查時變得情緒激動、行為粗暴,並推開對方的手;法官在判刑時也將這項罪行納入考量。
也涉偷咖啡店職員1900元
被告偷取咖啡店職員600元現金,隨後又在組屋樓下毆打一名男子。
案情顯示,2024年11月10日下午,被告在咖啡店房間內偷走職員錢包里的600元,干案後還試圖轉動監控角度,避開偵查,至今未歸還錢財。
同年12月26日晚,被告因女友申訴被非禮,在組屋樓下質問一名58歲男子。
儘管對方否認,被告仍揮拳將他打倒在地,受害者左臉劇痛送醫;被告父親隨後出面制止並離去
受害者傷勢嚴重 行走須靠他人協助
受害者傷勢嚴重,歷經多次手術後雖已出院,但如今僅能緩慢行走,且須靠他人協助。
法庭文件顯示,受害者當時被打至昏迷,送醫後證實傷勢極其嚴重,包括左側顳骨凹陷性粉碎性骨折、顱內積氣、創傷性腦損傷、多處嚴重面部骨折以及左臉多處撕裂傷。
此外,他的雙側下肢出現筋膜室綜合徵,並引發嚴重的橫紋肌溶解症,須接受多次手術治療。
受害者於2025年6月13日出院,並獲60天病假。
目前,受害者已能行走,但步伐緩慢,須靠他人協助。
被告律師前天在庭上代他求情時指出,被告年齡尚輕,未來人生道路仍長,具有改過自新的可能,因此請求法官從輕發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