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為了處置雞糞堆肥,一名運輸公司董事賄賂工地監工,以每車支付50元的條件,要求對方允許他將10車堆肥非法傾倒在大士的一處工地,結果被判坐牢5天。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紀岳庭(40歲,音譯)承認一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是 KYT Transport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該公司負責安排泥土、碎石及堆肥等材料的羅厘運輸。2024年6月21日,被告從兩家公司收集了一批雞糞堆肥,原本計劃送往一座農場,但農場方面當時並不需要這批堆肥。

被告隨後駕駛車子來到大士一處工地,並向負責該工地的監工、同案被告侯賽英(34歲,孟加拉籍)提出,每在工地傾倒一車堆肥,便向其支付50元報酬。
侯賽英起初因知曉此舉違法,也擔心惹上麻煩而拒絕,但在被告的一再要求下,最終答應。
隔天,被告安排了約6車雞糞堆肥運抵工地。侯賽英隨即操作挖掘機挖出坑洞,將堆肥倒入後用沙土掩埋。當天稍後,被告要求傾倒更多堆肥,侯賽英也同意。
翌日,被告又安排另外4車堆肥運往工地。在前兩車順利傾倒、第三車正準備傾倒時,相關公司人員發現有人在現場非法傾倒散發惡臭的物質,事件因而曝光。
被告見狀隨即叫停了第四車的運送,並安排數輛羅厘返回工地將先前傾倒的堆肥清理走。隨後,他又另找了一處工地,將約四車堆肥傾倒在該處。
國家環境局人員於同年6月26日到場檢查時,堆肥已被清走,因此無法採集樣本。最終,侯賽英並未從被告處收到任何報酬。
被告於2024年12月16日被捕。被告前天向法官說明,自己不僅未從中獲利,反而自掏腰包花費了5000元來銷毀相關物品,懇求法官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同案被告侯賽英早前已被判監3天。
聞判後求減刑
法官斥:這裡不是魚市場
法官下判後,董事要求減刑至3天監禁,遭法官怒斥:這裡不是魚市場!
法官下判時指,雖然本案造成的實際損害程度輕微、被告的罪責程度也較低,但非法傾倒廢料極有可能帶來公共衛生風險。
法官還指,被告主動指示並以酬勞誘使同案被告做出違法行為,整起事件完全由被告一手引起,而非同案被告主動發起。因此,被告不能僅憑自己未從中獲利或事後自掏腰包補救,就以此作為免除監禁的理由。
然而,被告在聞判後仍不放棄,竟當庭向法官要求將刑期減至3天監禁,被法官當庭斥責:「這裡不是魚市場!」,指刑罰不是可以討價還價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