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貪小便宜吃大虧！8人因非法註冊SIM卡被捕，最高可面臨3年監禁及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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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9-13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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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近日逮捕了七男一女（年齡在17至26歲之間），他們涉嫌為了金錢利益提供非法註冊的後付費SIM卡。這八名嫌疑人將於2026年9月14日至9月18日期間被起訴。 

初步調查顯示，這八人每註冊一張SIM卡可獲得10至15美元的現金獎勵。這些訂閱者在不同零售商處大量購買並以自己的名義註冊SIM卡，隨後將其交給犯罪團伙的信使。

根據《1906年雜項罪行（公共秩序與騷擾）法》第39B(1)條及第39B(2)(a)條，明知而向他人提供非法註冊的SIM卡以便利犯罪並從中獲利，最高可被處以**10,000美元罰款，或最高三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警方對SIM卡被濫用作犯罪渠道的行為採取嚴厲態度，並將毫不猶豫地採取行動打擊通過轉售、允許他人使用、協助他人註冊或無正當理由持有大量SIM卡/eSIM卡的個人。犯罪團伙一直利用本地SIM卡和eSIM作為詐騙、非法放貸和色情等非法活動的通信渠道。任何被發現與此類犯罪有關的人都將被追究責任。

在「設施限制框架」（Facility Restriction Framework）下，涉及此類「騾子」（mule）相關犯罪的個人——無論是在調查中被評估為有風險，還是已被警告、處以罰款、起訴或定罪——都可能被**禁止辦理新的手機線路**，以防止進一步便利詐騙行為。

詐騙者以及詐騙團伙的成員或招募者將面臨**強制性鞭刑**，最少6鞭，最高可達24鞭。而通過洗錢、提供SIM卡或提供Singpass憑據來協助詐騙的「詐騙騾子」，將面臨最高12鞭的酌情鞭刑。這包括《貪污、販毒及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下的某些洗錢罪行、《計算機濫用法》下的Singpass相關罪行，以及《雜項罪行（公共秩序與騷擾）法》下的某些SIM卡罪行。

公眾如需了解更多關於濫用SIM卡罪行的信息，可訪問「濫用SIM卡罪行」頁面。如果您懷疑或知道有人涉及非法註冊SIM卡，請撥打警方熱線 1800-255-0000 或通過 www.police.gov.sg/i-witness 在線提交信息。

**新加坡警察部隊 公共事務部 2026年9月13日 下午1: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