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絕不姑息！新加坡擬立法：年輕詐騙犯將默認被判入獄或強制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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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11-03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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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根據一項由近期高等法院裁決促成的擬議法律變更，對於被判定犯有詐騙及協助詐騙罪的年輕罪犯，**強制改造或監禁應成為默認的量刑選項**。

新加坡內政部（MHA）於周二（11月3日）在議會提交了《量刑（詐騙）法案》進行一讀。

內政部在周二發布的新聞稿中表示，該法案明確並重申了議會的意圖，即對於在犯罪時年齡在21歲或以下的此類罪犯，除非存在「特殊情況」，否則應將強制改造或監禁作為首選且默認的量刑方案。

擬議的法律變更將適用於在法律生效日期之前、當日或之後實施詐騙或協助詐騙行為的罪犯。

內政部表示：「如果不採取威懾手段，新加坡的詐騙情況和青少年犯罪狀況可能會進一步惡化。」

此前，高等法院在9月10日公布的判決中認為，對於犯有協助詐騙罪的年輕罪犯，強制改造或監禁不應作為默認判決。

該判決涉及 Mohamed Erzan Taib Zohri 及其他六人的上訴，他們均參與了與詐騙相關的犯罪，例如移交銀行帳戶或 Singpass 憑據，隨後這些信息被用於實施詐騙。

法院允許了其中四起案件的上訴，並對其判處緩刑和社區矯正，而駁回了其餘三起上訴。在七名罪犯中，有六人年齡在21歲以下。

內政部在周二表示，議會意識到了詐騙情況的嚴重性、給受害者帶來的傷害，以及迅速且果斷地威懾詐騙及協助詐騙行為的必要性。

內政部稱：「由於這些犯罪行為的影響極其嚴重，議會的意圖是（且一直是）必須威懾詐騙和協助詐騙行為。在考慮對此類犯罪施加任何判決時，法院應將強制改造或監禁視為首選和默認選項。」

資深部長尚穆根（K Shanmugam）在10月6日告訴議會，政府將提交新立法，以強化對所有詐騙者及協助詐騙者量刑時的威懾手段。

他補充說，高等法院將「康復」作為首要量刑考慮的邏輯，「與量刑指南中建議監禁或強制改造的方法相矛盾」。

他指出，雖然法院傾向於對青少年罪犯採取康復性判決是可以理解的，但政府必須考慮此類犯罪帶來的更廣泛後果，包括巨額的經濟損失以及「此類詐騙帶來的全部人性代價」。

尚穆根先生（同時擔任國家安全協調部長和內政部長）表示：「我們尊重法院的觀點。」

2025年，警方調查了1000多名與詐騙報告相關的青少年。犯有欺詐及相關罪行的青少年人數增加了37%，從2024年的814人增加到2025年的1114人。

內政部指出，犯有欺詐及相關罪行的青少年大多在詐騙案中充當「錢騾」（資金轉移中介）。

為了威懾錢騾協助詐騙，內政部近年來推出了多項措施。

自2023年以來，議會已通過五項旨在加強新加坡反詐騙法律的法案。

其中包括針對錢騾以及提供 Singpass 憑據、SIM 卡或在線帳戶以協助詐騙的人員設立的罪名。

2025年11月，議會還通過了立法，規定對詐騙者和某些詐騙團伙成員強制執行6至24次鞭刑，而對詐騙錢騾則可酌情判處最高12次鞭刑。

內政部表示，詐騙給受害者造成了嚴重傷害，必須傳遞一個「強有力的威懾信號」。

「該法案強化了一個信息：詐騙者和協助詐騙的人通常應面臨具有威懾力的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