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許多僱主忘了替員工繳交公積金，五年漏繳27億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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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09-17
Source: 獅城新聞

![許多僱主忘了替員工繳交公積金，五年漏繳27億新元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588/15885823.avif?1589860166)





除了保安行業有大量臨時工和散工之外，本地餐飲業也有大量這類員工。（網際網路）

**紅**螞蟻到附近咖啡店買飯時，經常聽到auntie和uncle們抱怨說，在新加坡當散工、臨時工或兼職工是沒有CPF（公積金）的，很辛苦很rugi（馬來話：吃虧）。

其實，有許多本地僱主和員工都有同樣的誤解。

《海峽時報》今天的一篇報道顯示，過去5年，公積金局總共從僱主身上追討回約27億新元的未繳交公積金，歸還給員工。經常被網民埋怨「有進無出」的公積金局，今天總算是做了件好事，將它強大的追債能力施加在僱主身上，當起白武士向不負責任的僱主「劫富濟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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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局。（聯合晚報）

至於這筆錢什麼時候會流入人民各自的口袋，就別問紅螞蟻了。

根據《海峽時報》，**2014年**公積金局追討回的數額是3**億7820萬新元**，到了**2018年**，這個數額已高達**5億9590萬新元**。這顯示被僱主拖欠公積金的員工正在逐年增加，數額也越來越大。

據報道，新加坡的臨時工、散工市場正在逐年擴大。去年由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組成的勞動隊伍有185萬人，其中3.4%屬於臨時工或散工（相當於6萬2900人左右），比2016年的3%有所增長。這些散工受僱於僱主，有一紙合約，但可以自由選擇是否要從事一些臨時工作，無須像正式員工那樣每天都必須上班打卡。

《海峽時報》透露，這些被拖欠公積金的大多數是低薪的臨時員工，又稱「散工」。在新加坡勞工法下，所有員工，只要符合以下三個條件，僱主都必須幫他們繳交公積金。

**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永久居民；**

**受聘於某個人或某間公司；**

**每月薪金在50新元以上。**

**個案一：僱主經常「忘了」付公積金**

58歲的約瑟芬為打發時間，有機會接觸到更多人，選擇當兼職保安人員，每星期只上幾天班。她受訪時告訴《海峽時報》，雖然僱主有按時將她的日薪存入銀行戶頭，但還是經常得催促僱主將工資單發給她，也必須常常向僱主追討回自己每月的公積金。

約瑟芬說：

**「（僱主不繳交公積金的）情況越來越猖狂。有時候我會告訴那些公司（僱主），你為什麼不將13新元公積金（如果是100新元的工作的話）付給我。對你來說可能只是13元，但對我而言就能吃上兩餐。」**

約瑟芬現在找工作時都直接避開那些不繳付公積金的公司。

人力部的發言人告訴《海峽時報》，在新加坡勞工法下，僱主必須為每名員工發出正式工資單，上面必須清楚逐項寫明薪金的不同組成部分，包括僱主公積金的數額。每個月賺取少過500新元收入的員工是不用繳付雇員公積金的，但僱主依然必須要幫員工繳交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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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總助理秘書長再納（右）與年長清潔工交談。（網際網路）

職總助理秘書長再納受詢時說，除了保安行業有大量臨時工和散工之外，本地的餐飲業也有大量這類員工。

**「在餐飲業尤其常見，他們一般都是拿現金，沒有公積金。他們通常也屬於本地低收入員工。」**

他也進一步解釋說，有些員工其實是飲食攤主的親戚，結果雙方都以為無須支付公積金，但事實上，他倆的正式僱傭關係就是僱主和員工。不能亂套了。

**「按理說，這就是僱主和雇員之間的關係，因為雙方已經明確了工作的時長，職務的類別，也提供了完成職務所需的工具。在這樣的情況下，沒有得到公積金的散工或臨時工顯然是吃悶虧了。」**

再納再三提醒，如果僱主不為員工繳交公積金，將會影響這些低收入員工無法領取就業入息補助（Workfare Income Supplement），造成更大的損失。

**個案二：有些散工選擇放棄公積金**

《海峽時報》的讀者發出了一些whatsapp群組的聊天截圖，從中可以看出許多保安類的散工或臨時工都強調：一個班次100元，下班後直接付現金。有的說，日薪120元但是沒有公積金，如果要公積金，只能等14天後才付款，而且日薪額會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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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sapp群組聊天記錄截圖。（海峽時報讀者提供）

因此，很多散工在衡量了時間和日薪數額的差距後，無所謂地依然「放棄了」公積金。

29歲的阿茲南阿茲說：

**「我並不在乎公積金。對我而言，只要能收到現金，我就OK了。我只是玩票性質，有空才做的。」**

58歲的甘納山則選擇放棄公積金，讓僱主每星期都支付薪金給他，而不是等到每個月才收到繳付了公積金的薪金，因為他知道僱主經常不按時繳付薪金和公積金，因此早點拿到屬於自己的錢，比較安心。

**「我經常聽到僱主不繳付公積金，或者遲繳公積金。我寧可避開這一切。所以我選擇每天拿薪金或者每星期拿，這樣我就能控制（局面）。如果僱主不付錢，我就不去上班。在保安這個行業，他們經常說，如果你選擇領取日薪，你是沒有公積金的。所以我們就說OK咯，我們並不知道自己的權益。」**

還有一些人是在正式工作以外的時間去當臨時保安人員，因此有沒有公積金對他們而言並不是那麼重要，反正正式工作已經有公積金了，這些「偷偷賺」的都屬於額外收入。

在本地，臨時保安人員每值班12小時，薪金介於120元至150元之間，在節假日，這個收入可以提高至200元。簽署較長合約的保安人員則每個月可賺取2000新元至3000新元左右，收入根據級別來定。

新加坡保安協會會長約舒亞（40歲）說，不少僱主和員工還是不知道散工也必須有公積金。

**「他們總覺得，若一個月只工作一兩天，就只是兼職員工，無須繳交公積金，這是錯誤的觀念。」**

在新加坡，沒有遵守公積金條例的僱主可能會被罰款高達5000新元，或者監禁長達6個月，或兩者兼施。如果僱主扣除了雇員的公積金繳交款額，卻沒有付給公積金局，則會面臨高達1萬新元的罰款，或者長達7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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