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嫌在文禮持刀砍人的兩名青年,昨天(4月14日)被加控一項持危險武器蓄意重傷他人的控狀,同時獲准保釋。
這起砍人案發生在上周三(4月6日)傍晚5時左右,地點在文禮通道第175座組屋樓下的露天停車場。
兩名涉案青年莫哈默·沙吉(20歲)與尼斯彎(19歲)被指持刀砍人,逞凶後逃之夭夭,兩人在案發隔天落網,過後還被帶回現場重組案情。兩天後,他們被控一項持危險武器蓄意重傷他人的罪行,受害者是一名男子普拉文·拉吉。
案件昨天再次過堂,庭上揭露受害者不止一人。他們面對的新控狀,指他們在案發時也砍傷名叫薩拉庫瑪的男子。
控方表示還需要時間完成調查,但法官決定允許兩名被告各以30萬元保釋外出。案展兩周後過堂。
《聯合早報》早前報道,嫌犯傷人之後逃之夭夭,警方經過調查包括調閱電眼錄像,在案發23小時後到兀蘭12街一帶逮捕兩人。
警方透露,在案發當天接到多個報案電話,指有兩名男子持刀砍人。傷者是兩名22歲和23歲男子,他們的頭部及四肢多處受傷,送院時意識清醒。
根據刑事法典224章第326節條文,持危險武器蓄意重傷他人一旦罪成,可面對終生監禁,或坐牢長達15年,以及罰款或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