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家娃在新加坡的酒店溺水了，竟然沒有人有義務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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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4-24
Source: 獅城新聞

最近新加坡的天氣開始轉熱了，孩子們又可以去歡快的玩水了！畢竟對生活在新加坡的娃來說，最幸福的事情之一就是可以肆無忌憚的玩水~

但是你知道嗎？在疫情之前新加坡的兒童溺水事件一直呈逐年上升的趨勢，而且根據KKH急診部門和政府的統計數據，超過50%的溺水事件發生在公寓泳池內，一半的溺斃事件也在泳池派對上發生。

**2021年10月8日，一名5歲女童在公寓泳池溺水身亡**。她的媽媽僅僅離開20分鐘，回來的時候孩子就已經沉入池底。女孩被送往醫院，後來被發現腦死亡。她的父母決定停止她的生命支持以結束她的痛苦。

**2021年2月27日**下午，中部一家酒店的游泳池，**一名3歲女童溺水漂浮在泳池中**，幸虧酒店保安出手救起並及時進行心肺復甦，從死神手中搶回一條小生命。

前兩天，**辣媽編輯部小編住的公寓也差點發生了一起溺水事件**，兩個3年級的小朋友結伴在公寓樓下玩水，其中一位小朋友突然溺水，幸好被及時救起。結果小朋友被救起後，鄰居們竟然聯繫不上他的家長，也真是足夠心大了！

新加坡的私人公寓一般都配有泳池，設施精緻、玩樂內容眾多，是孩子們喜歡的遊玩勝地。

但是為什麼公寓和酒店的泳池，容易發生溺水事故呢？

**因為新加坡酒店和公寓的游泳池，沒有法律規定要求救生員在場執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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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際網路示意圖 

**法律專欄**

本期辣媽法律專欄，就給大家帶來了新加坡泳池安全的法律「缺位」分析。

小編看完了，真的覺得有點後怕，以後帶娃去玩水，一定要多多注意！大家也請仔細閱讀這篇文章呦！

2018年2月13號是農曆十二月二十八日，正是家家戶戶都忙著準備歡度春節的時候。但是對於這一家人來說，卻傳來了一個晴天霹靂、令人震驚的噩耗。因為這家的女主人接到通知，她的丈夫當天在新加坡的一家酒店游泳池裡發生意外，溺水身亡。這突如其來的災難，給他們家帶來新年前夕無限的悲傷和無助。

**在新加坡一般的公寓和酒店的游泳池都是沒有救生員執勤的**，除了公共游泳池之外。這就可能造成有人在酒店游泳池溺水而死的慘禍，死者悠悠去，卻留給家屬無限的悲哀和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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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慘痛事故的發生，為什麼會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在酒店的游泳池呢？ 新加坡全國各地都設有公共游泳池，每天從清晨六點半開始就有不計其數的人去游泳，卻鮮有發生溺水而死的事故。

其關鍵就是**公共游泳池不但每個時刻都有救生員執勤，**現在更**設有雷達的感應器系統**，一旦發生有人溺水，警報器就會立刻響起來，隨時就有救生員搶救，避過災難。

反觀多數的酒店游泳池只是在其入口處寫個告示，說明游泳者必須自己注意安全，如有發生意外，與酒店無關。同時，也在**泳池旁邊掛了個救生設備，這就算是業者的護身符了**。如有事故發生，那也是死於意外，與其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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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際網路示意圖 游泳者在池中發生事故，池邊沒有救生員或其他人士在場的時候，這個告示牌和救生設備對遇難者有作用嗎？

**難道溺水者這時還能自己從池中爬起來拿這些救生設備自救嗎？這根本就是自欺欺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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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這就是新加坡在這方面的一個法律缺陷。**

那麼，法律和房客本身又能做什麼來防止不幸的意外重演呢？

**我個人認為應該立法規定酒店游泳池實施以下強制性的措施：**

1）游泳池的造型和設備必須符合規格，如泳池的各個角落的深度須在池邊標明，深度的落差和標準，照明燈的亮度等。

2) 游泳池在開放給房客的時段，必須要有具備急救知識的合格救生員執勤。 

3) 不開放的時候，執勤人員必須確保沒有房客逗留在泳池範圍內，同時將通往泳池的通道都上鎖，避免在關閉的時間，沒有救生員執勤時，有人擅自闖入泳池範圍內而造成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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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房客個人也有一定的責任：**

A）對於房客本身來說，對於自身的安全也要負起責任，不要在泳池關閉時間逗留在池邊。

B）不擅游泳者，無論自身的年齡或身體是否達到標準，都不能在無人陪伴的情況下進入池裡游泳。因為雖然身高超過水池的深度，但是水有浮力，不諳水性者，當水的浮力將其身體移動，一時失去平衡就會摔倒，沉入水底，緊張慌亂之下，就很難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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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為止，私人公寓和酒店只是在游泳池入口處張貼告示，警示游泳者必須自己防範，旁邊再掛個救生設備，他們就能把一切責任都推得一乾二淨。

**那麼，遇難者的家屬又如何討回公道，慰藉死去的親人呢？**

要起訴公寓或酒店談何容易，從法律和證據而言，也未必有勝算。到最後，如果敗訴的話，還要負擔昂貴的訴訟費用。

因此，許多遇難者的家屬都裹足不前，無法向有關方面討回公道，索取合理的賠償。也因為許多這些「冤案」沒有「曝光」（即是入稟法院），法院也始終沒有機會「借題發揮」，指出泳池安全法律的不全，以便讓國會制定新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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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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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本篇的個案，恐怕還不知需要犧牲多少寶貴的生命，社會才會覺悟到新加坡在泳池安全方面的法律是如何的不健全。 

以上文章內容來源《蕭遙法外|普法欄目》，作者是新加坡正氣律師事務所的註冊律師蕭錦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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