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悔不讓輪班護士白天開冷氣 房東要沒收800元押金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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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7-10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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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輪班工作的兩名馬來西亞籍護士租房時和房東商量，值夜班後可在白天開冷氣休息，房東事後反悔，強調只能在夜裡開冷氣。雙方談不妥後，房東不僅直接要求護士搬走，還分別沒收她們各自預付的800元押金。護士最終通過小額索償庭索回款項。

房東反訴時甚至稱護士「身材肥胖，體重預計重達150公斤」 並壓壞床架，要求索賠299元，但同樣遭法庭駁回。

根據星期二（7日）發布的判詞，案件中的兩名女租客是在本地工作的馬來西亞籍護士，因為需要輪夜班，她們在租房時特地和房東協商，每天可使用八小時的冷氣，但不受時間限制，以便上夜班後可在白天睡覺，而有關安排也寫入了租約。

護士租住的是一間五房式組屋的房間，房東是名老太太，但住在單位里的是房東的女兒和女婿，他們使用主人房，順便監管租戶。 

根據租約，她們租用單位的兩間空房，每間房的月租是800元，包含水電費，租約是一年，從2024年9月1日開始。 

**不滿兩護士輪流開冷氣 小房東故意關冷氣** 

兩護士搬進單位不久，就和房東女兒發生摩擦。房東女兒先挑剔她們未經同意就帶男朋友到單位里，之後對她們輪班時間不同，導致需要在不同時段開冷氣有很大的意見。 

房東女兒認為，兩名護士因輪班時間不同，而在不同時間開冷氣睡覺，每天16小時的冷氣費用導致電費暴漲。 

從那之後，房東女兒就處處針對兩名護士，不時騷擾她們。不是對她們大喊大叫，就是在她們睡覺時故意關掉冷氣機，影響她們休息。

雙方最終在2024年11月1日大吵一頓，關係降到冰點，當時，兩名護士才住進單位約兩個月。

**護士提前搬走 房東女兒沒收押金** 

關係鬧翻後，房東女兒直接開出三大選項給兩名護士選擇。她要求兩名護士各自多付200元租金，以應付冷氣機的用電量；如要維持每間房800元的租金，就只能在夜裡開冷氣；或是提前搬走。 

房東女兒也威脅她們如不儘早決定，就會持續騷擾她們。 

兩名護士最終選擇提前搬走，但房東女兒卻扣住她們的押金不還，兩人最終通過小額索償庭向房東索回押金。

面對護士的索求，房東方面反而提出反訴，指其中一名護士「身材龐大，體重估計達150公斤」並壓壞床架，要求她先賠償299元。

不過，推事庭審時見了護士本人後，指責房東的說法與現實嚴重不符，「我完全不相信她會壓壞床架。」

**房東無故缺席聆訊 直接輸掉官司** 

案件的聆訊原本定在去年8月25日，但房東卻在聆訊當天凌晨申請改期，稱她跌斷腳，需要在家裡休養。 

推事雖然認為醫療證明不符合規定，但仍酌情把案件展延至同年的9月30日，讓房東有機會出庭。

但房東第二次仍未出庭，推事最終裁定她沒有合理理由缺席，並依據作出缺席裁決，下令房東須支付1500多元，當中包括800元押金和訴訟開支。

房東不服，申請撤銷裁決，還聲稱自己跌傷骨折，行動不便，無法出庭。 

推事認為房東清楚知道聆訊日期，也清楚知道病假單不是她缺席出庭的理由。

在裁定房東敗訴時，推事也指出，租約沒有明文禁止租戶帶訪客回房間，也沒有說要先徵詢房東批准，至於電費增加方面，租約已表明包含水電，所以那是房東要承擔的費用。最後，租約也沒有說明租客提前搬走不能索回押金。 

因此，推事裁定房東「驅趕」護士租戶的三大理由都不成立，房東敗訴。推事同時強調，小額索償庭的聆訊和其他法院一樣，必須嚴肅對待，訴訟人若沒有充分理由故意缺席，不僅浪費司法資源也會拖延案件審理，不應期待法庭寬容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