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釋犯曾上電視懺悔求改過 107次避尿檢網購暈眩槍潛逃大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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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10-16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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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洪格雷森。 （檔案圖）

（新加坡訊）曾上電視節目懺悔望社會再給機會，前囚犯假釋不到4個月就再犯，還在保釋期間逃到馬來西亞、網購暈眩槍、107次規避尿檢，被判坐牢3年1個月，並追加510天的刑期。

被告洪格雷森（41歲）2019年因刑事恐嚇、吸毒和擁有危險武器等罪行，被判坐牢6年2個月6周、罰款1000新元及鞭打21下。

他假釋出獄後曾多次接受媒體訪問，積極宣導黃絲帶計劃，並表示希望社會能給前囚犯一次重來的機會。他也因參與拍攝一監獄紀錄片及其後續節目而廣為人知。

令人意外的是，洪格雷森假釋不到4個月就再度犯案，被控上庭。

被告面對15項包括牴觸進出口貨物條規、護照法令及移民法令等控狀，早前承認其中6項，餘項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依案情，被告因吸毒須接受為期60個月的強制監督，監督令從2022年11月19日起生效，直至2027年11月18日結束。期間，他未經批准不得離開新加坡。

豈料，監督令生效僅4天，被告便因想去度假，同年11月23日未經批准前往馬來西亞，隔天返回新加坡。

此外，被告也於2022年11月19日獲得假釋，假釋期原定於2025年1月19日結束。然而，他2023年2月27日透過網購平台Wish，花費61.24新元向海外商家購買兩把迷你LED手電筒式暈眩槍，牴觸假釋減免令。

案情也顯示，被告原須在指定日期和時段前往宏茂橋警署接受尿液檢測，卻於2023年4月3日無故缺席。後續調查發現，他在2023年4月10日至2025年6月16日期間，至少另有107次沒有依規定接受尿液檢查。

被告後來棄保潛逃，甚至躲在轎車後車廂內離開新加坡。他於2025年6月17日被馬國驅逐出境後，在兀蘭關卡被捕，還押至今。

律師昨早替他求情時指，被告有妻兒，在馬來西亞被捕時也是自己主動投案，並承諾不會再犯，懇請法官輕判。

法官則指，被告有相關前科，所犯部分罪行以牟利為目的，儘管他在案件初期認罪，仍須面對加重刑罰。

法官也提到，被告涉及的漏稅香煙案件，不僅擔任跑腿，也負責協調，涉案數量不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