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內政部長尚穆基在周二(9月8日)表示,如果能有明確證據證明其在降低犯罪率方面有效,新加坡將保持開放態度,考慮將化學閹割作為打擊性犯罪的一項措施。
然而,他在一份書面議會回覆中指出,目前的證據尚不充分。
尚穆基部長表示:「如果能夠明確此類措施在降低犯罪率方面有效,我們將繼續考慮包括藥理學抗雄激素治療(即化學閹割)在內的措施。但到目前為止,相關證據尚無定論。」
同時擔任國家安全協調部長的尚穆基是在回答工人黨議員錢志強(Gerald Giam)的提問。錢志強此前詢問內政部是否評估過採用此類治療或建立性犯罪者登記冊,作為威懾犯罪和降低再犯率的額外措施。
錢志強還詢問,鑒於近期報告的案件數量有所增加,政府是否會審查針對兒童和青少年的重大性犯罪法定處罰。
對此,尚穆基回應稱,政府對性犯罪持嚴肅態度,並實施嚴厲處罰,尤其是當受害者為未成年人時。
針對14歲以下未成年人的強姦或侵入性性侵犯(未經同意),法定刑為至少8年、最高20年的監禁,並伴有至少12次鞭刑。
針對14歲以下未成年人的猥褻行為,最高可判處5年監禁、罰款及鞭刑。
如果在犯罪過程中導致未成年人受傷或被限制自由,犯罪者將面臨至少3年、最高10年的強制性監禁以及強制性鞭刑。
他強調:「這些都是沉重的處罰,旨在發出強烈的信號以威懾此類犯罪。」
尚穆基還提到了多年來的立法修訂,包括將於2026年7月31日開始實施的《加強公眾保護量刑》(SEPP)。
根據 SEPP,犯有嚴重暴力或性犯罪且具有重大再犯風險的罪犯,將被法院判定拘留5至20年的最低期限,且只有在內政部長評估該人不再對公眾構成威脅時才會被釋放。
性犯罪者登記冊
針對錢志強關於建立性犯罪者登記冊的問題,尚穆基直接回應稱,警方已經維護著一份關於被判定犯有嚴重罪行(包括性犯罪)人員的非公開記錄。
在篩選申請與兒童和青少年有持續接觸崗位的人員時,這些記錄會與選定的機構共享,包括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和教育部。
尚穆基表示:「這種方法在保護兒童的需求與前科人員的康復及重新融入社會之間取得了平衡。」
他補充說,政府一直在考慮擴大此類篩選範圍,以覆蓋更多涉及與兒童和青少年接觸的崗位。
尚穆基表示,這包括考慮是否在不受監管的行業引入自願篩選機制,並補充說政府將在準備就緒後分享更多細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