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冒警亮「證件」騙金飾　21歲大馬男判監打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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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10-03
Source: 獅城新聞

![冒警亮「證件」騙金飾　21歲大馬男判監打鞭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92/17921927.avif?0)





（新加坡訊）一名大馬籍男子假冒新加坡警察，向女郎出示詐騙團伙準備好的「證件」，收取總值12萬6700新元的金條和金飾之際，女郎突起疑又討回。儘管沒得逞，他仍難逃法網被捕，被判坐牢3年2個月2周，鞭兩下。

被告是21歲的大馬籍男子蘇谷瑪然（Sugumaran Mohan）。他共面對3項控狀，昨日承認一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令（CDSA），其餘的兩項欺騙罪則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根據案情，今年1月29日，一名38歲的女子報案，指她落入假冒政府官員騙局，深信律政部正以涉嫌洗黑錢的罪名調查她。於是，她按照指示，花12萬6700新元購買一塊30克的金條、兩塊50克的金條、一條金手鍊，以及三條金項鍊，並將一切交給一名自稱是警察的男子。該男子即是被告。

不過，當被告拿了財物要離開時，女子突然心中起疑，把他叫住又要回金條與金飾。雖然此時「警方」致電女子，要求她「配合調查」，把財物交給被告，但被告卻選擇坐上之前安排好的車子，返回新山。

經調查，警方發現滑鐵盧街的電眼拍下的交易過程，包括被告展示警方「證件」的畫面。

雖然被告在上述行動失敗後，選擇不再為不法之徒當跑腿，但仍在今年3月19日再次入境新加坡時遭逮捕。

**被告全程與「老闆」 視訊**

用暗號對接，被告還得全程與「老闆」 視訊。

被告到新加坡多處向受害人收取指定的財物，一般以暗號對接，或謊稱自己是警察。財物到手後，被告就會按照指示交給同夥，同樣以暗號或是對方的穿著特徵對接。

從與受害人見面到把東西交給同夥，被告全程都得與負責人視訊，每天完成工作後就返回大馬。雖然被告懷疑這份工作涉及非法交易，負責人又要求他每3天就刪除兩人對話，但他仍選擇繼續「打工」 。

**23天騙4人近20萬**

被告在23天內向4名受害者收取了總值近20萬新元的財物。

調查揭露，今年1月6日，被告經由另一名馬來西亞籍男子介紹，接下了一份「送貨工作」 ，主要負責為公司接收並轉送錢財，月薪為2000令吉（約600多新元）。

對方要求被告工作時須身著正裝，並遮蓋身上的文身，還須佩戴口罩避免露臉。此外，被告也向上線提供了自己的照片，隨後被用於製作偽造證件。

今年1月6日到28日之間，被告便在負責人的安排下，到新加坡向4名年齡介於38歲到73歲的受害人收下共約19萬1994新元的財物，包括現金、金飾以及金條等。其中最昂貴的為價值超過2萬7000新元的100克金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