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32歲的馬來西亞男子被捕,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ICA)官員挫敗了一起涉嫌通過一輛馬來西亞註冊摩托車向新加坡走私近7公斤海洛因及其他管製藥物的企圖。
這批毒品於2026年9月23日在兀蘭檢查站(Tuas Checkpoint)被發現,當時ICA官員將該摩托車攔截並進行了加強檢查。

根據ICA周三(9月30日)發布的一篇臉書帖子,在發現可疑物品後,中央禁毒局(CNB)立即接到了通知。
進一步檢查發現了約6,961克海洛因、1,116克「冰毒」(結晶甲基安非他命)以及1,032克大麻。
同一天,在淡濱尼(Tampines)開展的一項獨立後續行動中,一名41歲的新加坡男子被捕,其住所內涉嫌繳獲了更多毒品以及33,086新加坡元的現金。
毒品涉嫌隱藏在標有「餅乾」的包裝袋中
據ICA稱,檢查站官員於9月23日對一輛馬來西亞註冊摩托車進行了加強檢查。
他們在摩托車的後置儲物箱中發現了密封的包裝袋,袋子上標有商業餅乾的字樣。
CNB官員在收到通知後立即介入。
進一步檢查發現約有:
6,961克海洛因
1,116克「冰毒」
1,032克大麻
該名32歲的馬來西亞男子隨即被捕,並移交給CNB進行進一步調查。
後續行動導致第二人被捕
同一天,CNB開展了後續調查,並在淡濱尼第83街附近發起行動。

一名41歲的新加坡男子因涉嫌毒品犯罪被捕。
在其住所的搜查中,涉嫌繳獲了:
790克海洛因
602克大麻
127克「冰毒」
51克「搖頭丸」
21克氯胺酮(K粉)
33,086新加坡元現金
目前,這兩起案件的調查仍在進行中。
進口大量毒品最高可判死刑
根據《1973年濫用藥物法》第7條,進口或出口超過15克二氫嗎啡(即「純海洛因」)可能被判處死刑。
ICA表示,進口或出口超過250克甲基安非他命或超過500克大麻,也可能面臨同樣的處罰。
根據該法第5條,販運管製藥物、提議販運或為販運進行準備行為均屬犯罪。
ICA指出,被判定販運超過15克二氫嗎啡或超過500克大麻的人員,可能面臨強制性死刑。
ICA表示,將繼續與CNB合作,防止通過新加坡邊境走私毒品。
該機構還表示,將繼續在檢查站進行安全檢查,以防止武器、爆炸物和其他違禁品的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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