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爛賭大馬助手四處借錢 50債主上榴槤攤「追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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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6-28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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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安盛。 （取自面子書）

（新加坡訊） 榴槤攤助手監守自盜1萬7300新元，在賭場輸光後，竟還向附近攤販，甚至約50名顧客借錢，榴槤攤負責人報警後，仍多人上門「追債」。

馬來西亞籍被告陳安盛（26歲）早前承認一項監守自盜的罪行，被判坐牢5個月。

根據案情，事件發生於今年2月20到22日，被告當時在位於武吉巴督11街第154座的「鼎峰榴槤站」擔任助手，主要負責推銷榴槤。

今年2月23日，被告自知無法交代保險箱內現金的去向，主動向主管自首坦承偷錢，並請主管通知公司董事。

公司董事想給被告機會，雙方協議讓被告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賠償公司2萬新元。不料，被告在還了2204新元後，又繼續賭博，甚至還向顧客和同事借錢。公司董事最終向警方報案。被告在6月1日被逮捕。

案情顯示，2026年2月18日至22日農曆新年期間，由於該分店主管休假，被告被指派暫代主管職務。他因此首次被授予保險箱密碼，負責結算並報告每日的盈虧，隨後將營業額存入保險箱內。在此期間，被告是唯一持有保險箱密碼的員工，而在此之前，將營業額存入保險箱的工作一直由主管親自負責。

不過，被告卻在2月20到22日，兩次從保險箱偷走1萬7300新元。他第一次偷走了一疊總值1000新元的50新元面額鈔票，第二次則索性將保險箱內剩餘的1萬6300新元現鈔全部捲走。

被告隨後將偷來的贓物全部帶到濱海灣金沙賭場豪賭，企圖藉此贏錢來償還大耳窿的債務，結果血本無歸。

控方指出，被告的行為不是一時疏忽或衝動之舉，而是蓄意且不斷升級的犯罪行為。不過，考慮到被告事後自行向公司承認罪行，也支付了部分的款項，因此要求判處他5個月監禁。

被告求情時說，已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對於行為影響了公司業務和聲譽，想向上司和同事道歉，懇請法官輕判，給他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另一方面，「鼎峰榴槤站」負責人蔡明佑受訪時透露，被告案發時已工作了八九個月，起初他也不知道被告有賭博習慣。

「事情發生後，公司本來打算給他機會，從薪水扣錢當做賠償，但後來竟然有大約50名顧客陸續上門，要求被告還錢。」

他也透露，直到公司報警，被告被捕後，還有顧客上來找被告追債。

蔡明佑指出，當時因為分店主管請假，才安排被告臨時暫代職務。

「我當時去分店，結果發現收不到錢，在追問之下，他才承認了自己的所作所為。」

為了防止事件再發生，蔡明佑如今只讓主管負責保險箱，若是主管請假，則由他自己去負責處理，不會再把保險箱密碼給其他員工。

據了解，被告曾一度關掉電眼，再監守自盜，偷走榴槤攤位的收入。

記者今早走訪附近的咖啡店，發現被告也到處借錢，不少周圍的攤販和助手都曾藉錢給被告。

售賣魚湯的女攤主潔咪（37歲）受訪者說，被告聲稱他中了罰單，急需借錢，自己看對方一臉老實，也沒留下對方的聯絡方式，就把錢借給對方。

「過後幾天沒看到他，我去榴槤攤位要錢，才得知他到處借錢，最大一筆還借了1000新元。我覺得錢拿不回了，以後不會再亂借錢給別人了。」

另一名在附近經營越南雜貨店的老闆馮先生（43歲）也說，被告聲稱中了兩張罰單，想借700新元，自己覺得畢竟是「街坊」，可以互助，豈料借錢後，才得知對方是賭徒。

「他還了400新元，還稱薪水出了再還錢，結果就被捕了。我沒報警，但希望他能夠好好反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