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聖淘沙別墅派對吸毒,醫生與友辯稱被「下藥」,法官:行為反常,證據不足,拒絕接納!

2026/06/30   •   413閱
新加坡一名36歲醫生與好友在聖淘沙別墅派對被捕,尿檢呈MDMA及K粉陽性。兩人在庭審中極力辯稱被他人「偷偷下藥」,但法官直指其行為邏輯可疑且證詞前後矛盾,最終裁定吸毒罪名成立。面對12至15個月的監禁請求,這場關於「不知情飲用」的法律博弈結局如何?快來了解案件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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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名醫生及其好友於2023年8月在聖淘沙的一棟別墅內被警方突擊搜查並逮捕,兩人於本周二(6月30日)被裁定吸毒罪名成立。

36歲的李睿盛醫生(Dr Rayson Lee Rui Sheng)和29歲的陳立明(Tan Li Ming)此前對涉嫌服用MDMA(俗稱「搖頭丸」)的指控提出抗辯,聲稱自己的飲料被他人偷偷下了藥。

地區法官 Sangeetha 駁回了他們的「被下藥」辯護。法官指出,兩人的陳述在警方筆錄和庭審過程中存在矛盾,且其行為邏輯極其可疑——即便在懷疑飲料被摻藥的情況下,兩人依然繼續飲用。

經檢測,兩人的尿液和頭髮樣本均呈MDMA和氯胺酮(K粉)陽性反應。

案情回顧

2023年8月8日晚,李醫生和陳某參加了在新加坡聖淘沙索菲特酒店一棟別墅內舉辦的生日派對,活動一直持續到次日凌晨。

中央禁毒局(CNB)官員於凌晨5點40分左右突襲該場所,逮捕了包括李醫生和陳某在內的數人。

在庭審中,由 Tania Chin 律師代表的兩名被告均堅稱,他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飲用了摻有MDMA的飲料。

法官 Sangeetha 表示,本案的關鍵在於兩名被告證詞的可信度。

她指出,辯方依賴於當時在場兩名男子的證詞:其中一人作證看到一名外國人將一顆綠色搖頭丸碾碎,並將其粉末放入一個在人群中傳遞的杯子中;另一人則作證一名美國人在主臥向他提供藥丸。

法官認為,這些證詞證明了當晚別墅內確實存在涉毒活動,但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被告兩人的具體行動或行為。

法官認定,李醫生和陳某的陳述均不可信。

李醫生在庭上作證稱,他當晚喝了三杯飲料,其中第二和第三杯是出於禮貌而接受的。他稱第二杯來自一名美國或加拿大籍人士,第三杯則來自一名陌生人。然而,他在面對被捕人員的照片板時,無法認出任何一個人。

法官 Sangeetha 指出,李醫生在庭審中提供的具體細節在之前的警方筆錄中「完全缺失」,他在筆錄中曾表示不記得是誰遞給他的飲料。

根據李醫生的第一份筆錄,他在喝完第一杯飲料後感到「有點不對勁」,出現了頭暈和欣快感。法官提到,李醫生甚至將這種感覺與他此前在泰國吸毒時的感受進行了對比。

法官認為,在意識到這些感覺且描述環境已「失控」的情況下,李醫生依然接受了另外兩杯飲料,「這種行為很難被描述為一個毫無防備的受害者」。

陳某則作證稱,他當晚喝了三杯飲料,其中一杯來自壽星。他看到一群人用注射器將藍色瓶中的液體轉移到桌上的銀色塑料杯中。然而,陳某隨後還是從這張桌子上拿了一杯飲料,並注意到杯底有像藥丸碎屑一樣的白色殘留物。

法官 Sangeetha 指出,陳某關於「有人遞給他第一杯飲料」的說法,與該證人的證詞相矛盾,因為該證人稱自己當時處於嚴重醉酒狀態,回到別墅後直接在主臥休息,並未與李醫生或陳某互動。

法官認為,陳某的行為更像是一個在有理由懷疑飲料被摻藥的情況下,依然選擇飲用的人。此外,陳某在任何警方筆錄中都未提及他的第三杯飲料。

辯方還質疑禁毒局未能沒收別墅內的銀色塑料杯。法官對此表示,這對辯方沒有幫助,因為即便杯子被沒收並檢測出MDMA,也只能證明飲料中含有藥物,而不能證明派對上的所有飲料都是用這些杯子盛裝的。

目前,檢方請求對兩人分別判處12至15個月的監禁。

由於辯方需要時間準備提交材料和減輕處罰的陳述,量刑環節已推遲至8月。

根據法律,服用MDMA的人員面臨一年至十年的監禁,以及最高20,000新加坡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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