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訴及特赦不成 毒品走私犯被執行死刑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JrpRP
Published: 2026-04-19
Source: 獅城新聞

![上訴及特赦不成 毒品走私犯被執行死刑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4/17840873.avif?0)





示意圖。（圖：iStock）

一名46歲的本地男子因走私毒品被判處死刑。在多次上訴和上訴後申請被駁回後，男子向總統提出特赦請求，沒有得到批准，他最終在星期四（16日）被執行死刑。

中央肅毒局的文告指出，2021年2月24日，46歲的新加坡公民Omar bin Yacob Bamadhaj因將不少於1009.1克大麻走私入境我國被定罪。根據《濫用毒品法令》（Misuse of Drugs Act，簡稱MDA），走私超過500克大麻可被判處死刑。上訴庭（Court of Appeal）在同年10月12日宣布維持對被告的定罪和量刑。

當局強調，Omar在審判和上訴期間享有法律規定的正當程序且由律師代表，並針對涉及Omar案的一些指控，做出說明，予以澄清。

當局指出，Omar在2018年7月12日駕車經兀蘭關卡從馬來西亞入境新加坡。他在抵達兀蘭關卡後，一名輔警對車輛進行例行檢查，發現一個屬於他的包。包內裝有三個用鋁箔、保鮮膜和報紙包裹的物品。經衛生科學局檢測後，發現其中含有不少於1,009.1克的大麻。

儘管Omar在庭審中聲稱不知道包裹的性質，並表示受到警員威脅，高庭判定他的證詞存在多處實質性矛盾，其陳述不可信。相反地，當時在場為他錄口供的多名警員，證詞可以互相印證，且他們的證詞也得到閉路電視畫面的佐證。

在聽取控辯雙方提供的證據後，高庭認為Omar知道包裹性質，且是故意將它們帶入新加坡的，因此判他走私毒品罪名成立。

Omar隨後就定罪和量刑提出上訴。上訴庭則認為高庭已謹慎審查證據，認為沒有理由干預高庭判決。上訴被駁回後，Omar又提出四項後續申請（post-appeal applications），所有這些申請都被駁回或得到解決。

在被告知將在今年4月16日執行死刑後，Omar再次向上訴庭提交一份法律申請，要求覆核上訴庭判決，同樣遭到駁回。他之後向總統提出的特赦請求也未獲批准。

中央肅毒局強調，死刑只適用於最嚴重的罪行，例如走私或販賣大量毒品，因為這不僅嚴重危害吸毒者自身，也給他們的家庭和社會造成巨大傷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