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馬魚販嫌阿叔打擾揮拳致傷判監1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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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8-21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嫌一名52歲阿叔打擾工作，大馬籍火爆魚販竟從背後箍住對方並揮拳猛打其頭部及面部，導致對方眼眶骨折，被判坐牢12周，並須賠償872.65元。

來自大馬的被告莫曉勇（35歲，音譯），承認一項蓄意傷人導致他人重傷罪。案發時，他是蔡厝港第533座的林邦購物中心濕巴剎的魚販。

案情顯示，2025年1月17日下午1時許，被告正在檔口前方包裝魚，患有精神分裂症的52歲受害者則在和被告的同事交談。被告嫌受害者礙事，要求對方離開，但受害者仍逗留在攤位附近。被告不堪其擾，突然暴怒出手襲人。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至少連續6拳打向受害者的左眼，之後又揍了對方頭部一拳，同時將受害者往後拖。受害者從頭到尾沒有還手，只是試圖抱住被告，希望阻止對方繼續攻擊，但未能成功。直到其他攤販上前制止，被告才停手。

據庭上播放的閉路電視畫面，可見當時被告拳打受害者時，還從背後箍住對方，導致受害者無力抵抗。

受害者的妻子稍晚到濕巴剎找丈夫，發現他的左臉有瘀傷。受害者當時幾乎無法回憶起遭襲的經過，妻子隨後報警。

受害者隔天求醫，被診斷左眼眶骨折、眼眶周圍血腫及結膜下出血，獲發14天病假，後續還須兩次複診，醫療費共計372.65元。

被告於今年6月24日被捕。他今早在庭上求情稱，自己需要養家餬口，懇請法官輕判，並詢問出獄後是否還能繼續留在本地工作。

法官指出，這是一起針對陌生人的嚴重襲擊，受害者顯然不是被告的對手，並強調即使被告對受害者的行為感到反感，所作出的反應也明顯過激。

## 阿叔妻子索償



阿叔妻子周四早上親自上庭，申訴自己如何遭事件影響，向被告求償。

受害者妻子透露，丈夫患精神病，家中還有年幼女兒需要照顧，而她也是家裡的經濟支柱。

由於附近商家都認識丈夫，也了解他的情況，事發當天便有人聯繫她。她趕到後詢問丈夫發生什麼事，丈夫卻只頻頻說自己是被「蜘蛛俠」打了。

妻子稱，原本不想把事情鬧大，但隔天找上被告，質問他為何出手，並指被告不滿丈夫本應通知她，沒想到被告反問她為何不留在家裡照顧丈夫。

她認為，這起事件帶來的負擔並不僅是醫療費。除了帶丈夫接受檢查，她還得準備法庭所需文件、報警及出庭，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給她和家庭帶來不少困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