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名腳踏車騎士和一名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因涉及違例行為而接到銷案罰款。
新加坡警察部隊昨天(23日)發文告表示,8月14日,警方和陸路交通管理局在惹蘭安娜武吉(Jalan Anak Bukit)及西海岸大路(West Coast Highway)附近展開聯合執法行動,取締違規的腳踏車騎士及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共發現26起違規行為。
其中,13名騎士因在夜間騎腳踏車上路時,沒有按規定在車頭安裝白燈,或在車尾安裝紅燈或紅色反光裝置,結果接獲傳票。
十人因騎腳踏車上路時沒有佩戴頭盔,而接獲傳票。
執法人員也發現一名騎士在公共通道上,騎行沒有安裝有效手剎的單速腳踏車。有關腳踏車已被充公,相關調查正在進行中。
還有一名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被發現涉嫌在公共通道騎行不符合規定且未經註冊的個人代步工具。有關個人代步工具已被充公,調查仍在進行中。
警方表示,有一部分騎士涉及超過一項違規行為。
當局強調,嚴正看待危及公眾安全及牴觸法律的違例行為。警方和陸交局將持續展開定期執法行動。當局也呼籲腳踏車騎士及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遵守所有法規,養成安全騎行的習慣。
《8視界新聞網》早前報道,8月15日凌晨約1點,西海岸公園附近的西海岸大路路段,出現多名沒帶頭盔的腳踏車騎士,他們在馬路上任意穿行,交警鳴笛示意騎士停下時,他們反而加速前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