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國會法案二讀 大型跨國企業有效納稅率須達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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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10-22
Source: 獅城新聞

對於2025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公司財政年度，在新加坡經營的大型跨國公司以及總部設在新加坡的大型跨國企業在新加坡的有效稅率必須至少為15%。此外，2024年預算中宣布的可退還投資稅收抵免計劃和翻修計劃也被寫入法案。《跨國企業（最低稅）法案》和《所得稅（修正案）法案》於周一（10月14日）在議會進行了二讀。

總理辦公室部長、財政部副部長和國家發展部副部長Inrani在介紹這兩項法案的二讀時表示，這兩項稅收法案旨在實施2024年預算中宣布的稅收制度改革，以及其他政策審查中提出的改革。這兩項法案旨在吸引高質量的投資，確保稅收公平，並與國際稅收發展保持一致。《跨國企業（最低稅）法案》將徵收國內補充稅（DTT）和跨國企業補充稅（MTT），這是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2.0倡議（BEPS 2.0）第二支柱下的兩項措施，適用於年全球收入至少為7.5億歐元（10.867億新元）的大型跨國公司。國內補充稅適用於在新加坡經營的大型跨國公司，如果新加坡的有效稅率低於15%，則必須繳納高達15%的補充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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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母公司位於新加坡的大型跨國公司，如果該公司任何海外實體的有效稅率低於15%，則必須在新加坡繳納附加稅，以使有效稅率達到15%。Inrani表示，歐盟、英國、瑞士、日本、韓國、馬來西亞和香港等司法管轄區已實施或計劃實施BEPS 2.0計劃。新加坡需要與國際社會保持一致，這樣我們才能徵收這些稅款，而不是讓它們外流。關於這兩項徵稅的使用，她說，政府計劃將額外收入再投資於改善整體商業環境，例如提高勞動力技能、培育創新生態系統以及提供高質量的基礎設施和連通性。

**可退還投資稅收抵免計劃 可鼓勵高質量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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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rani女士還提交了《所得稅（修正案）法案》的二讀，該法案引入了預算案中提出的可退還投資抵免（RIC），當企業在新加坡進行高價值和實質性經濟活動的新投資時。企業可以用這筆補貼來抵消他們所欠的公司稅。未使用的補貼將在公司符合補貼條件的四年內以現金形式退還給公司。她說：「這將使我們能夠吸引和鼓勵高質量的投資，為新加坡人創造高質量的就業機會，並支持綠色轉型。」。

此外，《所得稅（修正案）法案》引入了翻修和翻新計劃（R&amp;R計劃）。該計劃主要旨在支持餐飲和零售等面向客戶的中小企業。根據該計劃，符合條件的企業的裝修和翻新費用可用於減稅，每三年最高可扣除30萬元。從2025納稅年度開始，該計劃將擴大到包括設計師和專業人員費用。

**BEPS 2.0如何影響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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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上的BEPS 2.0倡議由兩大支柱方案組成，一是將徵稅權從營運所在地轉移至客戶所在地，二是針對跨國企業制定15％的全球最低實際稅率。我國將從明年起率先實施BEPS 2.0第二支柱，第一支柱的生效日期還未確定。新加坡公司稅率為17％，但企業在滿足特定條件時可享有扣稅優惠，它們享有的有效稅率因此可能低於15％。這些有效稅率低於15％的跨國企業，若每年營業額達7億5000萬歐元，就必須遵循新條例，把有效稅率補足至15％。

**BEPS 2.0對我國財政收入有什麼影響？**

BEPS 2.0第一支柱針對的是營收超過200億歐元（約290億新元），而且利潤率超過10％的大型跨國公司。在這個支柱下，跨國公司不僅在營運所在地繳稅，在客戶所在市場也須繳交一部分稅。有鑒於國內市場小，新加坡會因此損失一些稅收。至於新加坡將實施國內補足稅，來實現BEPS 2.0第二支柱下的最低有效稅率，這或許會給政府帶來更多收入，但前提是受影響的跨國企業不會因此遷出新加坡，而政府曾經表明，這將是「一個很難確定的假設」。

**BEPS 2.0會否影響我國吸引外資的能力？**

為了應對BEPS 2.0，許多主要經濟體計劃通過大量補貼，來加強競爭優勢。例如，美國出台《晶片與科學法案》，歐盟提出歐盟綠色工業計劃。副總理兼財政部長黃循財曾提醒，這些全球發展趨勢都意味著吸引外資的競爭只會變得愈發激烈，新加坡對外資的吸引力可能被削弱，尤其是許多國家的土地、勞動力和電力成本相對較低。他指出，政府在增加企業稅收入和維持競爭優勢兩方面，必須採取平衡做法。不過，也有一些業界人士認為，儘管對企業實施最低有效稅率，或許會影響我國使用稅務優惠的吸引力，但新加坡還有很多其他優勢如政治穩定、工作隊伍擁有高教育水平、強有力的法律，以及對智慧財產權的重視，這些因素有助繼續留住和吸引企業入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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