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上海一個女主管婚姻亮紅燈。
剛失去雙親不久的她,突然接到了丈夫一紙離婚書。更讓她心寒的是,丈夫此舉是為了分割她剛繼承的2億巨額遺產!
中國上海女主管突然「被離婚」
只因丈夫眼紅2億巨額遺產
據香港01媒體報道,這位女高管康露(化名)28歲,是中國上海一家外資公司的主管。
妻子是年輕有為的女主管,丈夫王某卻是一位酒店接待員。二人身份懸殊,相識於一次公司年會。
王某對康露展開追求,猛烈攻勢,最終贏得了她的芳心,兩人步入婚姻殿堂。

婚後不久,康露的父母在一次不幸的車禍中離世。
根據當地法律規定,康露成為唯一的繼承人,繼承了父母在上海的九套房、商鋪,以及1000多萬元的銀行存款和理財產品,總價值約2億人民幣(3771萬1519新元)!

圖源:yahoo
她在喪父繼承2億人民幣遺產半年後,卻突然「被離婚」了!
這時候,康露才看清丈夫「鳳凰男」的真面目!
康露收到法院傳票,丈夫王某以性格不合為由提出離婚。更讓她措手不及的是,王力竟要求分割她繼承的遺產...

王某大學選修過法律,平時也喜歡看法學,一切都是他有謀而為...
庭審當天,康露質問丈夫王某:「如果我的父母沒有去世,如果沒有這麼多遺產,你還會離婚嗎?」
王力稱兩人早已沒有感情,與她父母去世無關。被問及為何要分割2億遺產時,王力簡單地以結婚證作為理由,就提出分割要求。

這是父母留給自己的唯一念想,康露無奈尋求法律援助。
律師跟康露講到,根據中國現行婚姻法(《民法典》),康露繼承的遺產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因此丈夫有權要求分割。
丈夫做法在新加坡能成功嗎?
王某法律沒白學啊..不過他到了新加坡就不可能了。

按新加坡《婦女憲章》規定,法院在判決離婚財產分割時,其範圍如下:
1) 婚姻里一方或雙方所得的任何財產
2)為了居住、交通、家務、教育、娛樂、社會和審美等目的,在雙方共同生活時雙方及其子女通常使用的婚前財產;
3)婚前獲得的資產,但在婚姻期間其資產獲得顯著升值的部分(「顯著升值」包括價值較大的家庭裝修、股票的股息等)
另一方面,下列資產不被定義為婚姻財產,不做分割:
受贈或繼承到的資產 受贈與繼承到的資產沒有在婚姻期間獲得顯著升值的資產。

如何避免成為「康露」?
生活里,很多人對於這一法律規定並不了解。
如果子女已婚,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繼承的遺產將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想避免類似糾紛,律師建議父母在遺囑中要明確規定遺產僅由子女獨自繼承,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