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窗事發純屬偶然？再談新加坡易華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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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10-11
Source: 獅城新聞

人們關注的新加坡易華仁案一波三折，從一開始易華仁「拒不認罪」，到「承認犯罪」；從辯方建議判刑6-8星期，總共不應超過8周。控方建議判刑7-8個月。在10月3日的法庭上，法官對易華仁判刑12個月，判刑之重出乎許多人的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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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S Iswanran臉書

易華仁案成為新加坡首例「前內閣部長在第165條文下被治罪」，易華仁成為新加坡獨立以來，首名因為與有公務關係的人索取、接受貴重物品而被治罪的公職人員。打鐵需要「自身硬」，「官清民安」，只有公務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從嚴要求自己，才能帶來國家的清廉，老百姓的擁護。

**功過不能抵**

易華仁是新加坡政壇一位資深部長，1987年他進入新加坡行政服務系統，其工作經歷多個政府部門，包括貿易工部、淡馬錫控股、內政部、教育部、通訊和新聞部、職工總會等等部門。

1997年當選為議員，2004年任國會副議長。2008年4月升任貿易和工業部高級政務部長,2009年4月出任教育部高級政務部長，並繼續擔任貿工部高級政務部長。

2011年5月升任總理公署部長兼內政部第二部長及貿工部第二部長。2021年起，擔任交通部長。為新加坡的發展做了大量的工作，做出了顯著的貢獻。

對於易華仁案，黃循財總理表示：易華仁在任期間做出了顯著的貢獻，但他過去的貢獻無法彌補所犯下的錯誤。儘管對同事和朋友採取這樣的行動令人感到痛苦，但確實職責所在。

新加坡政府和政治體系必須始終保持清廉，遠離腐敗。被委託從事公共服務者必須恪守最高的誠信標準，他們的行為必須無可指責。這一點至關重要，絕不可妥協。

他指出，無論如何嚴厲打擊貪腐，還是會有人時不時受到誘惑，但他們的行為遲早會暴露，屆時就會被追究責任。

易華仁也是新加坡政壇一位「能人」，多少「能人腐敗」，令人痛心， 縱使他們有再大的能力、再大的功勞，也決不能功過相抵。「一為不善，眾美皆亡耳。」只要因私犯公，就會百身莫贖。

不論何種身份、何等人物，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必須一律平等。不能說，立過戰功，殺人就可以不償命；做過貢獻，貪污受賄就不算犯罪。不能說，創造了100萬元財富是功，貪污了其中的1萬元就不是罪。這是兩碼事。

**公私要分清**

易華仁案東窗事發純屬偶然。起因是「搭便車」 。公務人員出差，應該是公費來購買機票及住宿。易華仁卻「公事私辦」，他本來可以以出差的名義乘坐飛機，他卻憑私人關係「搭便車」外出住宿。

2023年，貪污調查局在調查一起與此無關的案件，發現一份私人飛機的乘客名單中，有時任交通部長的易華仁。在2022年12月5日，易華仁乘坐商人王明星私人飛機的商務艙，前往卡達首都多哈，並於12月11日飛回新加坡。控方指出，易華仁這些行為獲取了2萬多新元的利益，要求判刑3個月。

辯方指出，王明星與易華仁是多年的朋友，在易華仁主管F1賽車項目之前就認識。他說，易華仁既沒有主動要求飛多哈，也沒有主動要求王明星提供多哈的酒店住宿。

實際上，是世界盃主辦方邀請王明星前去觀看決賽。而易華仁認為，這是觀摩多哈如何辦好一次世界級大型賽事的機會，也屬於工作分內的事情，也就順便去了。

2022年那次去多哈，易華仁請了「緊急私人年假」。事後，易華仁又未向政府申報。

無論易華仁是否同行，王明星早已訂好私人飛機，不會因為易華仁一起同行而增加成本。而且控方當庭確認，並無證據顯示新加坡政府在F1賽車項目的合同中吃虧。

貪污調查局在2023年5月，扣押了這架私人飛機。王明星知道此事後，告訴了易華仁。後來易華仁通過新加坡GP公司的董事莫志良，支付了5700新幣給王明星，作為乘坐私人飛機的費用。

2023年5月17日期前後，王明星打電話給易華仁，把此事告訴他。易華仁指示王明星，讓GP公司開機票帳單給易華仁。5月23日，易華仁通過新加坡GP公司董事莫志良，把5700新元支票交給王明星，作為使用私人飛機的付款。控方指出，易華仁的這項行為，可能使他躲避貪污調查局的調查， 由於是事後補交機票款，因此構成妨礙司法公正的罪行，要求判刑2個月。

本來可以是一次公務活動，但易華仁當做「私事」來辦。

至於易華仁「他協助王明星拿下旅遊局的合同」等，如果易華仁沒有搭乘王明星的飛機 ，按照工作要求，」批准合同「也屬於他的分內工作，至今沒有證據說明之間有必然關聯。

也就是說，易華仁「批准合同」是沒有錯的，錯在「搭錯車」，公私沒分清。如果易華仁以「公務」去觀摩這次賽事， 差旅費回來在單位報帳，都是合情合法的。

**不能索要「門票」**

在易華仁收取的「貴重禮物」中，各種「門票」占了很大一部分。從2016年到2022年期間，易華仁向王明星索取F1新加坡大獎賽的數十張入門票和貴賓票，五場足球賽事門票以及七場F1賽事的門票，如《哈利波特與被詛咒的孩子》、《漢密爾頓》。總值超30萬新元。

易華仁在2017年收取了王明星10張F1賽車貴賓廳門票，價值4萬2265新元。對此，控方要求判刑4個月。

當時，王明星說要送易華仁一些門票，問他要幾張。他說要10張。之後，易華仁把這些票送給了朋友。

此外，易華仁還被曝向王明星索取包括13場國外舞台劇的門票。

易華仁雖然知道公務人員不得收取貴重物品，可能並不知道公務人員不得收取「門票 」，因為一般人會認為門票應該不屬於「貴重禮物」。

許多演出、賽事的一些門票都是免費送的。在中國一些的商業演出，經常是向有關部門及領導贈送一部分免費票，從來沒有人把它看作「行賄受賄」。

當貪污調查局盤問易華仁時，他第一時間主動、如實交代了收取這些門票的事。辯方說，這幾張貴賓廳的門票本來就是非賣品，GP公司把它們送給易華仁，公司並沒有因此遭受損失。

而且， 易華仁把這些票送給背景不同的人們，包括年輕人、基層領袖和義工、公益和慈善界，目的是讓更多人可以享受F1賽事。還有沒送出去的票，易華仁把它們還給了GP公司，並沒有轉賣牟利。

易華仁收取這些門票時，也可能覺得這不屬於「行賄受賄」，而且把這事告訴了自己的秘書，並沒有隱瞞。事實上也是，這些門票並沒有給他帶來一分錢的好處。

沒有想到的是，王明星送門票，卻把易華仁「送進了牢房」。

**打鐵需要「自身硬」**

李光耀生前最擔心的就是新加坡的「腐敗」問題。他曾說過：「新加坡如果出現一個愚蠢的政府，我們就全完了。國家將會沉淪，化為烏有。」而今，新加坡人民行動黨接連暴雷，貪腐、婚外情，新加坡人對政府的信任正在接受暴風驟雨的考驗。

李光耀生前最擔心的事情，正在新加坡發生…李顯龍總理還曾回憶新加坡國父李光耀的一次公開演講，在那次演講中他說：「記住絕對不能讓體制變得腐敗，永遠不能，永遠不能讓這種情況發生，必須維持素質，確保新加坡能夠運轉。」

新加坡總理黃循財表示， 新加坡的反腐敗「沒有商量的餘地」，儘管對前交通部長易華仁離開政壇感到失望和難過，行動黨的反腐立場不可被動搖。

這是行動黨基因的一部分，我們的反腐敗立場不能存在妥協空間，不能鬆懈，也不能敷衍了事，不論必須付出怎樣的政治代價。同時，他還提到，雖然新加坡的制度已經儘可能的防止貪污，但不代表完全不會出現貪污的行為，比如這次的易華仁事件。這件事會對行動黨和黨的士氣產生影響，但不能讓這次的政治打擊削弱我們對貪污行為的零容忍立場！

在新加坡，對任何人的腐敗行為都是 「零容忍」。新加坡貪污調查局的官員「權利」雖然很大！但是，反貪局的官員如果涉嫌貪污犯罪，同樣也是嚴懲不貸。

另外，貪污調查局會隨機審查公務員的財產動向是否合法， 違法者的上級和該部門負責審查財產清單的相關人員，也要負連帶責任。新加坡曾經發生過，貪污調查局助理主任被判坐牢10年的案例。

2013年7月，時年39歲的貪污調查局助理主任Edwin Yeo Seow Hiong面對21項罪行，其中八項是挪用金額。控方表示，他挪用的金額超過170萬新幣！2014年2月20日，他被判處10年監禁。

在新加坡，賄賂不設起刑點，接受或贈予1新幣都算受賄或行賄。在新加坡，受賄事件從不藏著掖著，發現就公開調查，接受群眾監督。

只有這樣，新加坡才能持續廉政環境！

新加坡受目前躋身全球最清廉國家！在過去12年里，新加坡還會成為唯一躋身前十的亞洲國家！今年年初，由國際反貪組織「透明國際」發布的最新版，2023年度廉潔指數，新加坡位列全球第5，是亞洲唯一上榜的國家！

作者介紹：田柏強，原中國安徽工人日報高級記者，現旅居新加坡

\* 文章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新加坡眼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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