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與人妻車內赤裸遭撞破　開車致傷人夫 情夫坐牢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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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4-08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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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訊） 男子與人妻在車內赤裸約會時，被女子的丈夫撞見，丈夫為阻止他離開跳上引擎蓋，不料他卻繼續駕車駛離，導致丈夫摔倒受傷。偷情男子最終被判坐牢6周、罰款1000新元，以及吊銷各級駕照一年。

被告謝旭餘（51歲）面對一項魯莽行為危害他人安全和一項在公共場所裸露的控狀。他否認第一項控狀，案件於去年7月開審，受審後被判罪成。他早前也對第二項控狀認罪，法官周一（4月6日）一併下判。

控狀顯示，被告在2024年6月29日，凌晨2時許，在盛港康埔樺艏第278座多層停車場魯莽駕駛，導致趴在車子引擎蓋上的吳永盛摔落地面。吳永盛身體多處受傷，包括臉部撕裂與刺傷、手腳擦傷及胸口劃傷。

早前庭審揭露，被告與吳永盛的妻子有婚外情，事發時兩人在車內裸露，被吳永盛當場發現。

根據控方結案陳詞，吳永盛在停車場發現被告的車後，為保留證據，他一邊錄影一邊走近，發現兩人在車內赤身裸體。他試著拉開車門不成，車內兩人也沒有下車解釋，他於是爬上引擎蓋，試圖阻止兩人離開。

然而，被告不顧吳永盛趴在引擎蓋上，開始倒車並駛離停車場，期間經過坡道和轉彎，在駛出閘門後，吳永盛被甩下車蓋，摔倒受傷。事後，吳永盛自行電召救護車，入院後動手術，拿了14天住院假，之後向警方報案。

辯方則辯稱，被告當時是因害怕被吳永盛傷害，才會如此行事。

承審此案的國家法院法官王鑾指出，案發時車門上鎖，吳永盛無法立即闖入車內。被告與吳永盛的妻子都有手機，又身處住宅區，完全可以撥電或按喇叭求助，卻選擇在對方趴在車蓋時駕車離開。

另外，被告稱畏懼吳永盛，但從對話記錄及視頻可見，被告能夠冷靜回復，甚至語帶侮辱，事後仍敢在接近吳永盛住所的地方，與吳永盛的妻子衣著不整地同處車內，毫無懼怕的跡象。因此，裁定他罪名成立。

被告的律師求情時說，案件經媒體廣泛報道後，被告失去工作，至今仍無業，這對他而言已是一種懲罰。事發時，被告的汽車至少停下三次，吳永盛有幾次機會跳下車，而被告並無刻意打方向盤甩下吳永盛，只是想駛離停車場，懇請法官判處罰款，或不超過兩周的監禁。

法官下判時指出，被告在吳永盛趴在引擎蓋上時駕車逾30秒，從停車場二樓駛到一樓，途中轉彎並經過斜坡。雖然中途曾停下，但看不出是為了讓吳永盛下車，當時吳永盛為避免跌落而緊抓車身，要求他輕鬆跳車並不公平。

法官也認為，被告駕車離開並非出於恐懼或驚慌，而是為擺脫令他難堪和尷尬的局面所作出的選擇，因此判他坐牢6周、罰款1000新元，以及吊牌一年。 （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