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臉書應聘當『錢騾』 大馬男子在獅城收50萬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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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3-26
Source: 獅城新聞

![臉書應聘當『錢騾』 大馬男子在獅城收50萬新元](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2/17826107.avif?0)





被告3次替詐騙團伙到獅城收向受害人收現金和金條。（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馬來西亞一名無業男在臉書找到錢騾工作，在新加坡向墮入投資騙局的年長受害者收現金和金條，一個月內為犯罪團伙轉移價值超過50萬元的現金和金條，落網後被判坐牢31個月。

《新明日報》報道，馬來西亞籍被告王耀申（23歲，音譯）日前（23日）承認一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令（CDSA）的控狀，被判坐牢31個月。

根據案情，被告事發時沒有工作，他2025年在臉書上找到一份工作，一名叫亞歷克斯的人讓他去其他國家收現金和金條，每完成一次，就能獲得2000令吉到3000令吉的佣金。

被告接下工作後，被指示到新加坡與騙案受害者見面，並向他們收取現金和金條。

被告在10月9日、11日和17日入境獅城，分別在盛港、女皇鎮和後港向3名受害者收了價值共39萬5301元的金條和10萬7250元現金。

兩男一女受害者的年齡介於51到66歲，他們都是投資騙案的受害者。

假「投資顧問」告訴受害者，要在15至20分鐘內為投資帳號充值，否則投資失效，但銀行轉帳太慢，或無法直接為投資帳號充值大筆金額，所以要把現金和金條交給被告，才能立即充值。

被告拿到現金和金條後，通知團伙的成員，再按指示把這些現金和金條交給其他在獅城的跑腿，或者等人把他從新加坡接到吉隆坡，再按指示把現金和金條放在某處住宅的垃圾桶。

被告在10月18日被逮捕，落網前共賺取了6000令吉的佣金。

## 控方：投資騙局針對年長者或退休人士



案件涉及金額龐大，全都沒能找回。

控方指出，被告參與大馬和獅城組織嚴密的犯罪團伙，該團伙的成員在犯罪活動中扮演不同角色，包括實施投資詐騙，以及隨後處理和轉移犯罪所得。

此外，被告的罪行也涉及跨國因素，被告是外國人，卻到獅城犯罪，作案手法也是預謀好的，每步操作都接到特定指示，還和其他人合作。

控方也說，該投資騙局針對年長者或退休人士，被告明知這些是脆弱的人，但還是繼續參與團伙的活動，並在一個月內就涉及3起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