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瑞蓮形容總檢察長任命程序「薄弱」 唐振輝回應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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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3-03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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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部長唐振輝針對工人黨主席林瑞蓮形容總檢察長的任命程序「薄弱」表示不同意。左為總檢察長黃魯勝。（圖：總檢察署、Youtube/MDDI Singapore）

律政部長唐振輝針對工人黨主席林瑞蓮形容總檢察長的任命程序「薄弱」表示不同意，並以不同的視角來說明。

律政部長唐振輝昨天（2日）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律政部開支預算時，就林瑞蓮提出任命總檢察長（Attorney-General，簡稱「AG」）一事做出回應。

他表示，黃魯勝自2017年1月起擔任總檢察長。就如林瑞蓮指出，黃魯勝擁有卓越的法律職業生涯。

唐振輝說，在獲任命前，黃魯勝曾壯大及領導本地最大的律師事務所，多年來被廣泛視為頂尖的企業律師，並享有國際聲譽。

他指出，作為總檢察長，黃魯勝在幾乎所有法律領域都作出了重要貢獻。總檢察署（AGC）就複雜的法律及憲政事務為政府提供諮詢，依法公正、堅定地提控刑事罪行；以及確保提交國會的立法條文清晰、合理，並符合國家的實際需要。

他指出，在一些目前仍在進行、且涉及敏感的國際事務中，黃魯勝的經驗與穩健的領導更顯為珍貴。

唐振輝表示，今年1月，黃魯勝的任期獲續任三年，但林瑞蓮形容總檢察長的任命程序「薄弱」。對此，他表示不同意，並作出說明。

他說，總檢察長的任命無論是首次任命或續任都依照憲法進行，這絕非例行公事，更談不上「薄弱」。

根據《憲法》第35條，總理就總檢察長的任命向總統提出建議前，必須先諮詢大法官及公共服務委員會（PSC）主席。之後總統收到建議，會再諮詢總統顧問理事會（CPA），並就任命作出獨立評估。

此外，林瑞蓮進一步建議，應該公開這些討論過程。唐振輝認為這並不明智。

他指出這些事務由公共服務委員會主席和總統顧問理事會進行評估，並認真考慮。舉例說總統顧問理事會不會公開給予總統的建議，政府也不會知道他們之間進行的討論。

再來這些討論屬於保密性質，因為如此它發揮重要作用。

唐振輝說，在一些司法管轄區，總檢察長為民選人物。但我國自獨立以來採取不同模式。我國總檢察長並非政治人物，而是基於專業、品格操守及判斷力獲得任命。

他表示，林瑞蓮認為符合資格的人選很多，但總檢察長的遴選，並非只是滿足最低門檻，而是需謹慎審查和評估最適合人選。

他也指出，政府在遴選總檢察長時會考慮具備崇高專業地位、廣泛法律經驗、穩健判斷力及擁有強烈公共使命的人選。

此外，總檢察長也必須具備正值與堅定的道德操守。即使在困難或不受歡迎的情況下，他必須提供客觀意見，並公正地維護法律，對所有人一視同仁，無論對方是部長或反對黨領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