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藏158氣槍和一仿真模型槍 男子涉「擁槍」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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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08-07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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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男子位於沈氏坊的單位內起獲158支軟氣槍和一支仿真模型槍。（警察部隊提供）

涉在家中藏158支軟氣槍和一支仿真模型槍，40歲男子落網被控。

新加坡警方今天（7日）凌晨發布文告表示，在2018年1月16日接到通報，指有人在網購平台售賣仿真槍。經徹查後，宏茂橋警署警員確認了涉案男子的身份，並在同一天將他逮捕歸案，同時起獲軟氣槍和配件。

被告劉輝建（40歲，譯音）共面對三項控狀，其中一項指他在2018年1月16日下午約1時30分，於沈氏坊第53座組屋4樓的一個單位內，無照擁有158支軟氣槍，牴觸軍火與爆炸物法令（Arms and Explosives Act）。

另兩項控狀分別指他無照進口這158支軟氣槍，以及擁有一支仿真模型槍。

槍械與爆炸物法令下，任何利用壓縮氣體發射彈丸的軟氣槍或其他槍枝都被列為「槍械」，在沒有執照的情況下擁有或進口這類槍械是違法的。

**非法擁有槍械者判監最長三年**

根據軍火與爆炸物法令，非法擁有槍械者可面對坐牢最長三年，另加每把槍罰款最高5000元。

在沒有當局的准證下非法進出口軍火、爆炸物者，可被判坐牢最長三年，另加罰款最高1萬元。

在沒有執照下，進口或出口仿真模型槍者，一旦罪成，初犯者可被判罰款不超過10萬元，或所起獲的槍枝的三倍市價，或坐牢不超過兩年，或兩者兼施。 

記者：陸佳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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