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芽籠「賭街」被掃蕩 隔1年半後 6男1女終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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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04-02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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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芽籠「賭街」的犯罪團伙遭搗毀，七人被被控。

（新加坡2日訊）犯罪團伙在芽籠經營的「賭街」兩年，在警方的突擊行動中被搗毀，其中六男一女昨日（4月1日）在有組織罪案法令下被控。

根據新加坡警方的文告，這是有組織罪案法令（Organised Crime Act）在2016年生效以來，當局第二次將有組織犯罪團伙（Organised Criminal Group）控上國家法院。

這團伙的七名成員分別是林金文（49歲）、黃國文（32歲）、徐耀全（47歲）、陳來金（50歲）、鄭文發（44歲）、陳連耀（53歲），以及女子林秋雲（45歲）。

他們是在2018年10月的突擊行動中遭逮捕。根據新加坡媒體當時報道，警方多個單位聯手在10多個地點同步展開突擊行動，逮捕了66名嫌犯。

根據控狀，這犯罪團伙被指在2016年至2018年之間，負責在芽籠14巷以及16巷之間的巷子經營非法賭博的生意。

犯罪團伙的成員面對兩項至九項罪名，包括觸犯有組織罪案法令（Organised Crime Act）以及觸犯公共賭館法令（Common Gaming House Act）。

除此之外，其中數人也犯下其他的罪行，面對另外的控狀。

根據有組織罪案法令，任何與組織罪案集團成員有關聯或作為其成員的人，將被罰款最高10萬元，或被判監禁不超過五年，或兩者兼施。

任何人招募他人加入有組織犯罪團伙若罪成，面對的最高刑罰則是五年監禁，或罰款25萬元，或兩者兼施，

若招募的人員屬於弱勢群體或未滿21歲，最高刑罰是五年監禁，或罰款35萬元，或兩者兼施。

警方在文告中指出，七名被告之中有六人將日後在社團法令（Societies Act）下被控其他的罪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