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客許淵臣誹謗總理案開審 訴方四點反駁文章不實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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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12-01
Source: 獅城新聞

時政網站「網絡公民」主編許淵臣被指誹謗李顯龍總理案件開審，訴方抨擊「網絡公民」文章的不實內容，提出四點反駁，包括李光耀沒指定李顯龍為遺產執行人，其實是不想為難長子，而李顯龍曾建議把故居留給弟弟李顯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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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顯龍總理今早乘車抵達法院，出席誹謗案審訊。（陳來福攝影）

繼上個月初舉行的博客作者梁實軒誹謗官司後，今早，另一起涉及誹謗李顯龍總理的官司在高庭開審，總理今早也出庭供證。

這場官司源自網絡公民（The Online Citizen）於8月15日在網站刊載題為《總理夫人何晶奇怪地分享了一篇與家人斷絕關係的文章》的文章。

由於網站主編許淵臣（38歲）拒絕道歉和撤下這篇被指具誹謗性的文章，總理隨後對許淵臣發起訴訟，指他誹謗並索討賠償。

代表總理的高級律師文達星在今早呈堂的開庭陳詞中指出，文章含有誹謗總理的不實內容，包括指總理誤導父親李光耀，令李光耀以為拆除故居想法無法如願而改變遺囑，而這些內容導致總理蒙受損失及傷害。

訴方在長達69頁的開庭陳詞，花了相當長的篇幅，「還原」李光耀當年決定保留歐思禮路38號故居的過程與事實，包括：

總理沒有誤導李光耀保留故居，後者是聽取內閣等人的意見後，自行改變主意。總理從未誤導或告訴父親，政府已決定保留房子。

總理曾提議把房子留給李顯揚。2011年7月，總理在給弟妹的一封電郵中建議，若房子最終要被拆掉，出售房子所得應捐作慈善用途。他建議把房子放在李顯揚名下，並由弟弟負責售屋事宜。若弟弟不願捐出款項，總理願意補貼弟弟出售屋子的全額。

總理曾建議，在父親在世時就拆掉房子，避免日後受到政府阻撓，但李瑋玲不同意這麼做，因她擔心會對父親造成不便。

李光耀早在2011年就決定不讓李顯龍做遺產執行人，他也向總理解釋，這是因為他不希望讓總理為了故居一事而「難做」。

## **李顯揚和李瑋玲醫生不會上庭供證**



辯方律師林鼎今早也在庭上透露，他在之前的審前會議中已通知法官，考慮不再把李顯揚和李瑋玲列為第三造。

對於辯方律師提出關於李家糾紛的提問，李總理在供證時也提到，林鼎可以選擇傳召李顯揚和李瑋玲出庭供證，但是他卻沒有那麼做。

## **訴方1：許淵臣只想借打官司上演「政治鬧劇」**



訴方批評許淵臣不顧真相，只想借打官司上演「政治鬧劇」，一心要毀掉李顯龍總理的聲譽。

訴方在開庭陳詞中指出，證據顯示許淵臣吩咐一名叫Rubaashini Shunmuganathan女子撰寫文章，他在收到草稿後的幾分鐘內，就很快發表了具誹謗內容的文章。

訴方說：「顯然的，答辯人只在乎刊登一篇對起訴人構成傷害的文章……他沒有採取任何步驟，來確認文章內容屬實……如他自己所說，答辯人對真相完全不在乎。」

訴方指責許淵臣只是在利用法庭程序和這場官司，作為上演「政治鬧劇」（political theatre）的藉口。

## **訴方2: 許淵臣拒絕道歉 頻公開複述誹謗總理內容**



訴方斥責許淵臣拒絕道歉，頻頻公開複述誹謗內容；他月初剛與李顯揚吃飯，卻沒傳召後者供證，反而提呈一堆不相關的材料。

訴方指出，總理新聞秘書在去年9月1日發信給許淵臣，要求他撤下文章並在三天內道歉。

儘管許淵臣先撤下了文章，但他很快地又在面簿上發表一封他給總理的信，重複文章中的誹謗性內容，並且表示拒絕道歉。他還聲稱遭受到來自總理的「威脅」。訴方指出，許淵臣不斷加劇其誹謗行為。

此外，訴方指出，根據律師拉維的面簿網頁，許淵臣剛在本月4日與李顯揚夫婦吃午餐；但許淵臣也不傳召李顯揚上庭供證來支持辯方立場，反而將一堆不相關的材料呈堂。

## **訴方3：許淵臣的誹謗屬最嚴重的類別指控 所判賠償金應更高**



訴方指許淵臣對總理所做的誹謗屬於最嚴重的類別指控，影響總理的誠信與榮譽，法庭所判的誹謗賠償金應該更高。

訴方指出，文章中的誹謗內容非常嚴重，直接打擊總理的人品、誠信與榮譽，以及關係到他領導新加坡的威信與聲譽。

根據過往判例，如果誹謗行為所導致的結果越嚴重，法庭應判答辯人支付金額更高的賠償額。

儘管許淵臣不斷辯稱，文章只是在轉述李氏弟妹所說的話，但按照法律，這般行徑也是構成誹謗。在2019年8月至9月，文章一共被瀏覽了11萬4263次。

## **辯方駁斥：李總理自知起訴弟妹難打贏 轉而「欺負」媒體**



辯方以3重點駁斥誹謗指控，包括指李總理選擇不與弟妹打官司，因為他自知難以打勝仗，所以轉而「欺負」媒體。許淵臣料上證人欄接受盤問。

辯方在今早提呈給法庭的開庭陳詞中，以3大點否認訴方所做出的指控，認為這場誹謗官司根本不成立。 

李氏手足糾紛，全國無人不曉。文章轉述弟妹對總理的指控，沒有惡意，只是想解釋何晶為何發表關於家人關係的面簿貼文。

辯方說，如果何晶自己不發表有關家人關係的貼文的話，事情就容易多了。 

總理不與弟妹打官司，轉向「欺負」媒體 辯方強調，文章只是複述李家弟妹早前公開的說辭，沒有惡意，更不可能對總理構成傷害。如果總理真的對內容有意見，他應該起訴弟妹，而不是許淵臣。

辯方說：「總理一定知道，他選擇不與弟妹對簿公堂，而選擇攻擊一名記者，這麼做難以讓他真的為自己辯白。他也應該知道，國人會看穿這伎倆，這是在企圖欺負評論者。」 

所轉述的內容不構成誹謗 辯方稱，文章內容談及總理被指誤導父親李光耀，但被指誤導一個人不算是誹謗，除非文章還說李顯龍是存心或惡意這麼做。

## **總理：大選並非為歐思禮路故居事件做表決**



辯方追問總理蒙受哪些損失，並指總理在今年大選表現很好甚至超越上一屆。總理指出，大選並非為歐思禮路故居做表決，而且選區得票率其實有所下降。

作為訴方唯一的證人，李總理今早在庭上接受辯方律師林鼎的盤問時，被問及他因為這件事蒙受了哪些損失和傷害。

總理回答說「信任、聲譽和尊重」之後，林鼎繼續指他在今年大選獲得非常好的表現，甚至取得比上一屆更好的成績。

總理表示，大選不是要為歐思禮路故居做全民表決（referendum），今年大選全國得票率從約69%降至61%，宏茂橋集選區得票率也從78%降至72%。若按此邏輯，故居一事造成的損害不小。

## **總理：沒看到妻子涉事貼文 也沒必要**



林鼎多次詢問總理是否有看何晶分享的涉事貼文，總理稱沒有這麼做也沒這個必要。他說，妻子興趣很廣，常閱讀和分享各類文章，他也相信妻子的判斷。

林鼎也質疑總理原本考慮搬進歐思禮路故居，與他和弟妹之間的分歧有關。總理指出，當時父親的意願是故居若無法拆除，就整修了之後讓其他人住進去，因此他們才會討論是否由總理和夫人搬進故居，就不會有其他租客入住。

此外，林鼎連連詢問總理最近一次跟弟妹說話是什麼時候、為何沒邀請弟妹參加新年聚會等，頻遭訴方律師反對。總理重申對弟妹沒有敵意，相信妻子也是如此。

記者：黃佩玲 黃貝盈 攝影：陳來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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