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殘疾男10年內遇15次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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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8-07-27
Source: 獅城新聞

![殘疾男10年內遇15次車禍](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206/12062002.avif?1585718905)





拉美斯稱車遭撞，行動不便。 

（新加坡訊）56歲殘疾男稱開車遭撞，頸部受傷，花近千新元求診13次，呈堂5份醫藥報告，並入稟法庭追究，結果被辯方踢爆男子10年內共「發生車禍」15次，至少9次稱車子遭人碰撞而向涉事司機追究。

起訴人拉美斯稱，他於2011年9月3日下午約1時25分，在惹蘭勿剎往南洛街（Dunlop Street）方向遇上車禍。

根據法庭文件，拉美斯（56歲）是一名殘疾人士，開著專為殘疾人士設計的汽車，在惹蘭勿剎最右邊車道行駛，途中卻突然停下，結果行駛在後的答辯人沈先生（59歲，房屋經紀）緊急剎車。

答辯人沈先生稱，當時自己已經及時剎車，並沒撞上起訴人拉美斯的車，而且下車查看時兩車都沒損壞，但拉美斯卻要求100新元賠償，為息事寧人，他還錢了事。

一小時後，拉美斯卻和沈先生通話確認，並沒發生碰撞，無人受傷，也不會報警。

豈料，一個月後，沈先生說他突收到交警來函要他報警，指拉美斯受傷請了3天病假，但他前往報案時，堅稱並沒發生碰撞，也沒導致對方受傷。

事後，拉美斯入稟法庭追究責任，還在事發處附近告示尋目擊者。

一名證人挺身而出，稱當時在附近吃飯，聽見碰撞聲循聲查看，當時拉美斯告知他沒事。

證人也說，由於起拉美斯是一名殘疾人士，當時並沒下車，但沈先生稱，當時根本沒人過來。

稱花近千元求診13次

拉美斯稱發生車禍後，撞擊力導致他脖子受傷，初未察覺，後傷勢加劇，並花近千新元求診13次，兩度進行磁力共振成像（MRI）掃描，呈堂5份醫藥報告及兩份掃描結果，入稟法庭追究責任。

沈先生反駁，拉美斯一度拒絕醫生為他檢查，很可能早就有傷，事後卻怪罪於他。

根據沈先生的代表律師Dean Salleh所呈堂的資料顯示，早在這起事件發生的6年前即2004年2月28日，拉美斯屢次涉及車禍申訴脖子疼，身體左側麻痺。此後的10年間，他15次「遇車禍」，入稟法庭9次起訴另一方。

本案經審理後，由於拉美斯無法證明索償依據，法官在4月16日駁回拉美斯申請。

Posted in:中國報 China Pr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