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讓女兒讀名校虛報住址 婦女判監一周有意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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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1-14
Source: 獅城新聞

![為讓女兒讀名校虛報住址 婦女判監一周有意上訴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4/17742657.avif?0)



現年42歲的婦女面對一項向公務員提供假資料，以及兩項牴觸國民登記條例的控狀。 （早報網檔案照） 

（新加坡訊）為讓女兒進入名校就讀，婦女在為女兒報讀小一時虛報地址，甚至在校方察覺不妥時，繼續謊稱地址無誤，因此被判坐牢一周。

《聯合早報》報道，現年42歲的婦女面對一項向公務員提供假資料，以及兩項牴觸國民登記條例的控狀。她早前承認其中兩項控狀，法官今日將另一項納入考量後做出判決。

為了保護被告的女兒，法官諭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泄露女兒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姓名和校名。

國家法院法官莎米拉詩里巴蒂下判時說，被告的欺瞞導致女兒獲得原本無法獲取的入學資格，雖然這僅維持約兩個月，但仍浪費學校花費大量時間和資源多次確認被告的實際住所，造成行政負擔和不便。

另外，通過虛假陳述獲取的每個入學資格，都可能導致另一名符合條件的孩子失去就讀那所學校的機會。即使這在本案中無法被證實，但風險仍然存在。這也對招生框架的公信力與完整性造成潛在危害，影響公眾的信心。

法官也指，被告蓄意且有預謀地對當局做出虛假陳述，動機純粹是為了一己私利，並採取積極的步驟來掩蓋謊言，甚至把無辜的租客牽扯其中。她在兩個月內至少5次持續且主動重複謊言，連續犯案加重了她的罪責，也反映她藐視法律的態度。

因此，雖然控方要求判處被告罰款1萬3000元，但鑒於被告的罪責和罪行的嚴重性，法官認為有必要判處監禁，以達到阻嚇作用。

法官說，通過欺騙手段破壞招生制度將受到法律制裁。儘管父母想為子女謀求最優的教育機會，但為人父母應以身作則，孩子的學習不僅來自言傳，更是源於身教，家庭的影響遠勝於任何教育機構。

早前聆訊揭露被告是單親媽媽，育有一名8歲女兒和一名16歲兒子。被告在面判後懇求法官判她罰款，並稱女兒每天仍需要她的照顧，不能入獄服刑。

法官聽後暫時休庭讓被告考慮是否對刑罰提出上訴，被告在與丈夫商量後，向法官表示有意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