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聲:公務員不能索取禮物或好處 尤其當職位能影響涉及對方的決定時

主管公共服務的教育部長陳振聲在國會發言。(視頻截圖:CNA)
主管公共服務的教育部長陳振聲指出,公務員不能索取禮物或好處,特別是他們的職位能夠影響涉及對方的任何決定。
陳振聲在國會代表李顯龍總理,答覆議員有關前交通部長易華仁涉及貪污案所提出的質詢時說,作為公務員,第一反應必須是拒絕任何不請自來的禮物,並儘可能退還這些禮物。如果無法退還禮物,就應該向上級呈報。
他說,公務員如果有意保留禮物,就必須支付相應的款項。不過,為簡化運作,公務員可以在無需付款的情況下,保留價值少過50元的禮物。不過,他強調,如果有人多次接受少過50元的禮物而被發現,就必須停止這麼做。
陳振聲指出,政府竭盡所能不斷改善體制,但沒有一個體制是完美的;一旦發生類似事件,當局會果斷且透明行事,以便恢復公眾對體制的信任和信心。
他也向議員保證,舉報者將會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