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餐騎手因將價值1500新元的龍魚擱置車內四小時致其死亡，被法院判罰2000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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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3-06
Source: 獅城新聞

![送餐騎手因將價值1500新元的龍魚擱置車內四小時致其死亡，被法院判罰2000新元](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1/17814781.avif?0)





新加坡訊：一名送餐騎手因將一條價值1500新元（約合1170美元）的亞洲紅龍魚放置在車內長達四小時，導致其死亡，於3月5日（周四）被法院處以2000新元罰款。

現年26歲的莫哈末·伊斯曼·羅斯利（Mohamad Isman Rosli）當庭認罪，承認因疏忽將這條珍貴的龍魚留在車內超過四小時，構成「故意破壞」罪。此外，法院還考慮了他另一項指控——向警方謊稱已將魚送回魚場。

據法庭了解，事發時伊斯曼正擔任Lalamove平台的兼職配送騎手。2025年10月7日，他通過Lalamove應用接下人生第一單配送任務：從Fu Long Aquatics魚場取走一條亞洲紅龍魚，並送至客戶手中。

當天晚上9點左右，伊斯曼用一個塑料袋將活魚從魚場取走，並清楚意識到自己運送的是活體生物。約40分鐘後，由於應用系統故障，該配送訂單被取消。

然而，伊斯曼並未將魚送回魚場或交付客戶，而是任其在塑料袋中置於車內超過四小時，未提供任何補水、通風或保溫措施。直到次日凌晨1點完成其他所有配送後，他返回魚場，卻發現該處已關門。

無奈之下，他將死魚帶回家中，確認其死亡後，直接將其丟進小區垃圾 chute，並未通知魚場或客戶。

2025年10月8日，魚場代表向警方報案，稱龍魚失蹤且騎手失聯。次日，伊斯曼接受警方問詢時，謊稱自己已於2025年10月7日晚11點45分將魚送回魚場。

警方為此耗費大量資源展開調查，調取了小區監控錄像，並要求伊斯曼再次陳述經過。直到面對警方提供的住宅區監控畫面證據，伊斯曼才承認自己丟棄了死魚。

他始終未向客戶作出任何賠償。檢方建議處以2000至3000新元罰款，強調此次事件不僅造成受害者重大經濟損失，更嚴重浪費了公共執法資源。

根據新加坡法律，此類「故意破壞」行為最高可判處一年監禁、罰款或兩者並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