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周，她被剝奪新加坡公民權！因為雙重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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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8-27
Source: 獅城新聞

今天來聊聊新加坡的一個熱點新聞。

8月19號，新加坡剝奪了一個叫Monisha Catherine Iswaran的女子的公民權，這名字聽起來耳熟？

沒錯，她和前交通部長易華仁的女兒同名同姓，大家都在猜是不是她本人。

咱們來扒一扒這事兒，順便說說新加坡公民權被剝奪的那些情況和真實案例，幫大家長長見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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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公民權被剝奪

先說這個Monisha的事兒。

上周三（8月20日），新加坡政府在憲報上公布，19日就取消了她的新加坡公民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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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是啥？

根據憲法第135(1)(b)條，她因為向外國當局申請或續簽護照，或者用外國護照當旅行證件，就被「開除」了國籍。

簡單說，新加坡不認雙重國籍，如果你18歲以上，還在1960年4月6日後干這些事兒，政府就能直接下令剝奪你的公民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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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報上沒寫她的最後地址，她的社交帳號也只給好友留言，所以到現在也沒法100%確認她是不是易華仁的閨女。

《聯合早報》去問移民與關卡局（ICA），想知道具體細節，但ICA說「保密，不評論個別案子」。

從她的職場社交資料看，她2015年從新加坡藝術學校畢業，2016到2020年在澳洲留學，現在在墨爾本工作。

易華仁2022年接受採訪時也說過，他女兒疫情時在澳洲讀書。聽起來挺像的，對吧？

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學院的陳慶文副教授分析，這種剝奪通常跟行使外國公民權利有關。

比如，你申請續簽外國護照，或者用它旅行，那基本就拜拜了新加坡國籍。

他還說，雖然憲報沒明說，但通常只有外國公民才能拿外國護照。

新加坡超級嚴格，不接受雙重國籍。

再說易華仁本人，他因為當公職時收了價值40多萬的禮物和好處，去年10月3日被判坐牢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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蹲了四個月後，轉成居家宵禁，6月完成八個月刑期獲假釋。

要是不再犯事兒，今年10月就能徹底自由身了。和他案子相關的酒店大亨王明星，因為得了晚期多發性骨髓瘤沒法坐牢，法院開了恩，改罰最高3萬塊。

好啦，新聞說完了，咱們來擴展一下：新加坡公民權被剝奪的情況有哪些？

哪些情況會被剝奪公民權？

其實憲法裡寫得清清楚楚，除了Monisha這種用外國護照的，還有這些常見原因：

**取得外國公民權



 ：如果你主動去拿別的國家國籍，新加坡立馬說再見。因為他們覺得忠誠度得100%。 

**連續10年不回國



 ：如果你持有新加坡護照，但10年沒回新加坡，政府可能覺得你不把這兒當家，就能剝奪你的公民權。 問政網站上說，如果你連續10年不在，還沒有效護照，就可能被剝。 

**申請公民時撒謊或瞞事兒



 ：要是你當初申請新加坡公民權時，提供假信息或藏著掖著，事後被發現，也得被取消。 

**行使外國公民專屬權利



 ：就像Monisha案子，申請或用外國護照啥的。 

**對公共安全有害的活動



 （針對新公民）：如果你是新移民入籍的，參與了危害新加坡安全、和平或秩序的事兒，即使沒被起訴，政府也能剝奪。 根據憲法第133條，這種情況不少見。 

3個剝奪公民權的案例 

過去五年，新加坡政府用第135條剝奪了10個人的公民權，憲報上都會公布他們的最後地址啥的。 除了Monisha，還有些真實案例：

**Gaye Alassane案（2017年）



 這個前S-League足球運動員，43歲，馬里出生，2003年入籍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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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被發現是國際假球集團的活躍成員，用新加坡當基地搞假球，影響公共秩序。 政府根據第133(1)條發通知剝奪他的公民權，即使他沒被起訴，因為證人怕報復不敢出庭。他嚴重破壞了新加坡的金融誠信和法治。 另一個類似43歲新公民，也因為假球集團被剝。 

Mike Davies 案件 （2018年）

2018年：一名58歲的新公民（Mick Davies）因在申請公民權時提供偽造學歷證明和隱瞞持有第三國護照，被剝奪公民權。

**1987年匿名案



 還有一個人，因為參與嚴重犯罪（如販毒）危害公共安全而剝奪公民權的，是1987年的事兒。 **從1987年到2025年，至少有26人（16人至2013年 + 10人近五年）被剝奪公民權。** 

但這只是基於公開報道的數字，實際總數可能更高。

新加坡對公民權管得這麼嚴，主要就是為了維護國家忠誠和安全。

雙重國籍？不存在的！如果你是新加坡人，想拿別國護照，得先放棄新加坡的。話說回來，這事兒也提醒我們，公民權不是天上掉的，得珍惜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