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外部承包商競標維修項目 新航工程主管認欺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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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1-29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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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航工程一名主管涉嫌隱瞞外包承包商來源，犯下欺騙罪。（圖：路透社）

新航工程一名主管以外部承包商名義，標得多個維護和維修項目，但他因未如實申報提供服務的公司來源，因此犯下欺騙罪。

69歲的被告Leong Siew Pui面對三項欺騙罪指控，昨天（28日）俯首認罪。另外三項類似的控狀將在2月18日判刑時納入考量。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被告在2009年擔任主管期間發現，外部承包商通常需要兩到三天完成維護檢查，但由於運營限制，他無法為他們提供更多時間。

由於掌握了所有維修時段的信息，他萌生了一個想法，決定由自己來「安排」維護和修理工作。

於是，在同一年的農曆新年前後，被告與當時提供印刷貿易服務的Aittix老闆Alex Tan Han Wen交談，並詢問對方可否使用該公司名義競標新航工程公司的項目。

Aittix老闆沒有相關工作經驗，但他考慮到擁有新航工程公司的工程有助提升公司信譽，因此同意被告的建議。同一年，Aittix贏得新航工程公司的招標成為供應商，並接連在2014年至2017年期間獲得一系列合約。

儘管被告沒有在Aittix出任任何職務，但他卻在上述期間向新航工程公司總共開出43張發票。

報道指出，儘管調查無法確認被告是否利用機密信息參與競標，但他因不誠實行為誘導新航工程向Aittix支付了全部六項指控金額，總計38萬2517新元。

被告的行徑在2019年1月被揭發。警方收到一起疑似欺詐案件的信息時發現了有關罪行。

調查顯示，被告從中獲利6萬3737新元，事後他把這筆利潤呈交給警方。他還全額償還了3萬8984新元，這筆錢屬未完成工作的兩張發票。

欺騙罪一旦成立，被告可被懲罰最高三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

副檢察官Jason Chua要求對被告判處9個月至 11個月監禁。被告的辯護律師則求情，要求判處五個月監禁，表示被告在認罪時表現出悔意，並自願歸還了錢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