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託咪酯列C級毒品後首名被控男子 加控四罪後獲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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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9-16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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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Khor Boon Chun。（圖：CNA/Wallace Woon）

含依託咪酯的電子煙本月1日列為C級毒品後，首名在新法令下被控的男子昨天（15日）被加控四項罪狀後，獲准以五萬元保釋在外。

《8視界新聞網》早前報道，40歲的本地男子Khor Boon Chun, Derek是我國把依託咪酯列為C級毒藥後，首名因觸犯相關法令而被控的嫌犯。

他的案件昨天在國家法院過堂時，控方對他加控了四項新的罪狀，包括兩項牴觸《濫用毒品法令》和兩項牴觸《煙草（廣告與銷售控制）法令》的控狀。他目前共面對五項控狀。

新的控狀指他在今年9月6日下午約4點40分，在宏茂橋4道第631座組屋持有含依託咪酯的電子煙；控狀也指他在9月6日之前曾吸食含有含依託咪酯的電子煙，兩項控狀都指他觸犯了《濫用毒品法令》。

另外兩項新控狀則指他共持有54個電子煙供售賣用途，觸犯《煙草（廣告與銷售控制）法令》。

被告昨天被加控後，法官允許他以五萬元保釋在外。

曾因吸毒而入獄十個月 

控狀同時揭露，被告曾在2016年3月因吸食冰毒而坐牢十個月。

他是在本月6日落網後，隔天被控，成為首個在新規定下被控的嫌犯。控狀指他持有43個含有依託咪酯（etomidate）的電子煙，用作販運目的，牴觸《濫用毒品法令》。

警方也在本月12日將他帶回宏茂橋4道第613座組屋協助警方調查案件。他當時身穿白色上衣、藍色短褲和透明拖鞋，雙手上銬。整個重組行動持續近15分鐘。

他的案件將在10月14日進行審前會議。販運依託咪酯罪名一旦成立，最高刑罰是入獄十年和打鞭五下；吸食依託咪酯若罪成，最高刑罰是入獄十年、或罰款兩萬元，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