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易華仁離開法庭。(圖:林映慧)
前交通部長易華仁涉貪污案周二(24日)開審,貪污調查局在調查案件時起獲約值1萬7291.97元的名貴物品,以易華仁表示願意讓這些物品充公。
高級副總檢察長戴偉雄在念出案情時,透露易華仁已經將涉案的38萬元交給政府,並自願充公所有收到的物品。
控方把易華仁原本面對兩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修訂為牴觸刑事法典第165條文的控狀。易華仁最終面對35項控狀,其中34項是牴觸該條文的控狀,指他以公務員身份索取貴重禮物與好處,最後一項則是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狀。
62歲的易華仁昨天(24日)認罪,高庭法官洪承利聽了控辯雙方針對刑罰發表的陳詞後說,刑事法典第165節條文目前沒有相關的判例,他需要時間斟酌刑罰。
代表控方的高級副總檢察長戴偉雄,促請法官判易華仁坐牢六到七個月,文達星高級律師則認為易華仁的監禁期不應超過八周。
案件展期到10月3日早上判刑。

易華仁自願充公哪些名貴物品?

易華仁自願充公哪些名貴物品?
易華仁自願充公的物品包括:
一輛腳踏車
布朗登(Brompton)T line摺疊腳踏車,價值7907.50元。
六瓶威士忌
四瓶戈登和麥克菲爾·考爾伊拉威士忌(Gordon & MacPhail Caol Ila whisky),總值約1084.46元。
兩瓶M&H Elements雪利酒桶威士忌(M&H Elements Sherry Cask whisky),總值198元。
六瓶葡萄酒
三瓶2015年阿爾伯特·比肖克洛斯弗朗廷大埃什索酒莊特級葡萄酒(Albert Bichot Domaine du Clos Frantin Grands Echezeaux Grand Cru 2015 wine),總值1177.21元。
三瓶2010年碧尚拉蘭德葡萄酒(Pichon Lalande 2010 wine),總值955.80元。
高爾夫球裝備
一個泰勒梅高爾夫球桿(TaylorMade golf driver),價值約749元。
九支本間貝雷斯BE-08高爾夫球桿(Honma Beres BE-08 golf clubs),總值4420元。
斯科蒂·卡梅隆幻影高爾夫推桿(Scotty Cameron Phantom golf putter),價值約600元。
高爾夫削片機(Wilson Harmonized Chipper),價值約100元。
帶有「ChipR」和「Ping」字樣的高爾夫削片器(golf chipper),價值約100元。